材料一 从美利坚合众国形成的过程和背景来看,美国的立国经验是独特的。首先,和西方大多数国家不一样,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不是自上而下而是自下而上完成的,国家体系的形成是先有州而后才有国家。其次,“州”的地位的演变,一直是这个国家形成过程中的关键,州先由殖民地上升为独立之“邦”,后又降格为从属于联邦的成员,不管其地位如何演变,但始终都保持着相当的独立性。再次,由于合众国直接脱胎于“联合殖民地”,因此这种联合的程度和方式作为一种标志,不仅划分了这个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国家组织和结构的形式,与其他任何国家都不同。
材料二 1781年到1786年,各州向联邦国会缴纳的款额平均每年为50万美元,而1784年国债总额为3900万美元,其中外债790万美元。从1783年起,英国颁布一系列新的航海条例,严禁美国与其主要贸易伙伴——英属西印度群岛进行贸易,对少数几种准许输入英国的货物征以重税。西班牙禁止美国与西属加勒比群岛贸易。1785年到1786年,美国经济十分混乱,经济萧条,在战争中承受了巨大牺牲的人民,战后处境更加困难。马萨诸塞州农产品滞销,而州政府又决议增加税收,一场大规模的人民起义——谢斯起义爆发。
材料三 1787年5月至9月召开的制宪会议,各方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一个州权主义者声称,“他宁愿屈从于君主,也不屈从于(一个大州)命运”,而国家主义者扬言要用火与剑来解决问题,7月2日会议组成一个专门委员会商议妥协方案,“康涅狄格妥协案”解决了州权与中央集权之间的矛盾。在政府三大部门关系方面,代表们放弃了立法权为最高权力的欧洲启蒙思想,根据联邦时期的政治实践,在宪法中加强了行政和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及所属权力。这样,1787年美国宪法才得以最终通过。
材料四 为了制止经济危机,罗斯福不断扩充总统权力,而此时的国会对总统要求的立法都一一应允。1933年的《全国工业复兴法》中规定,联邦政府有权管制工资与工时,但根据司法审查权的原则,一个法律是否合乎宪法是由最高法院来作最终的裁决,而新政的政治理想没有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从1935年开始,最高法院相继将《全国工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等宣布为违宪。罗斯福决定改组最高法院,用增加法官人数的办法将支持他的人安排进最高法院,但他的改组计划在国会遭到挫折。
(1)根据材料一回答,美利坚合众国的“州”始终保持着怎样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美国当时面临着哪些问题?(写出两点即可)
(3)材料三说明了什么?
(4)材料四反映出美国哪些国家权力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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