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单题 较易0.85 引用7 组卷318
春秋末期,越王勾践发布命令,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此外还由国家对分娩的妇女进行物质奖励,“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其意在
A.增殖人口提升国力 | B.贯彻“民贵君轻”理念 |
C.营造和谐阶级关系 | D.促成南方经济开发 |
2021·广东中山·二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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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末期,越王勾践发布命令,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此外还由国家对分娩的妇女进行物质奖励,“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其意在( )
A.解决人口缺乏 | B.维护社会稳定 | C.移风易俗 | D.缓和阶级关系 |
春秋末期,越王勾践发布命令,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此外还由国家对分娩的妇女进行物质奖励,“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其意在( )
A.人口缺乏的需要 | B.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 C.移风易俗的需要 | D.缓和阶级关系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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