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说明题 较易0.85 引用1 组卷22
阅读材料,运用法律知识回答问题。
(1)毛某宁的行为属于哪种性质的违法行为?
(2)请从自觉履行义务的角度,谈谈此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依法防控人人有责
毛某宁(女,64岁,户籍地: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各类居民小区封控管理的通告》要求,未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决定对毛某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1)毛某宁的行为属于哪种性质的违法行为?
(2)请从自觉履行义务的角度,谈谈此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2022·宁夏石嘴山·一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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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运用所学知识判断毛某宁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说说你判断的依据。
(2)有人认为毛某宁从南京居住地来扬州,在扬州的活动是她的自由,不应该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请运用自由与规则的关系阐述你的理由。
(3)请结合上述材料,谈谈我们该如何自觉遵守规则?
2021年7月21日,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7月21日至27日期间,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各类居民小区封控管理的通告》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8月3号,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通报,毛某宁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相关链接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刑法 |
(1)请运用所学知识判断毛某宁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说说你判断的依据。
(2)有人认为毛某宁从南京居住地来扬州,在扬州的活动是她的自由,不应该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请运用自由与规则的关系阐述你的理由。
(3)请结合上述材料,谈谈我们该如何自觉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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