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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120
据《旧唐书》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被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刑典仍用,盖风化未洽之咎。愚人何罪,而肆重刑乎。更彰朕之不德也……何有不察其本而一概加诛,非所以恤刑重人命也。”这反映了唐代
A.德主刑辅礼法结合B.废除旧法创立新法
C.减轻刑罚轻罪轻罚D.关注民生以民为本
20-21高三上·山西运城·期末
知识点:唐太宗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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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其弟房任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被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处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实”,改为“情理切实”。后来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也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主编《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其法学基本理论是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等学说的集中体现。这一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都是生而自由的)”。但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法学阶梯》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才发生了变化。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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