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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63
自古以来,世界各国都注重对权力的监察制约。阅读下列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材料一 “刺史”即是刺举不法之人。(汉)武帝时称部刺史,全国划分为十三个部(州),每部(州)包括若干个郡。每年秋八月,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其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或“所止理事处”,作为中央政府派遣的监察特使其具体职责从一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即“六条问事”。对于郡国诸侯王的行为一经查出有违法之处,便可奏报皇帝,其不察小吏,专察大吏,不光举劾奏报,还可以贬退大吏,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地位并不高,属下大夫,待遇也不丰厚,每年秩六百石,但刺史所监察的对象却远远高出自身的地位,可以监察二千石的官吏(地位相当于郡守,即地方最高职位)。

——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材料二 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欧美各国的国会或议会都曾取得过“至高无上”的地位,拥有很大的权利。不论是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精髓都是使权力分散,以达到权力间相互制约的目的。因此,各国的议会或国会不但拥有立法权,而且拥有对政府进行监督的权力,结果造成议会权力膨胀,政府权力萎缩的状况。

——摘编自马世力《世界史纲》


(1)据材料一,指出汉武帝时部刺史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立部刺史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指出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特征。以美国为例说明美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如何体现了对权力的监察和制约的。
19-20高一上·安徽六安·阶段练习
知识点:监察与谏议1787年宪法的背景、内容和原则汉武帝的统治措施英美法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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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王朝的监察系统都是支撑皇权的重要支柱之一。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刺史”即是刺举不法之人。(汉)武帝时称部刺史,全国划分为十三个部(州),每部(州)包括若干个郡。每年秋八月,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其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或“所止理事处”,作为中央政府派遣的监察特使其具体职责从一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即“六条问事”。对于郡国诸侯王的行为一经查出有违法之处,便可奏报皇帝,其不察小吏,专察大吏,不光举劾奏报,还可以贬退大吏,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地位并不高,属下大夫,待遇也不丰厚,每年秩六百石,但刺史所监察的对象却远远高出自身的地位,可以监察二千石的官吏(地位相当于郡守,即地方最高职位)。

——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材料二 在效忠和效率这对困扰所有国家官僚机构的矛盾中,中国传统国家一向着意点就是前者;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度,生活节奏相当缓慢,不在军情紧急情况下,行政效率一般不是大问题,而效忠与否往往关系着王朝的生死存亡,任何官员个体或者群体对皇权不忠,都是皇帝无法容忍的。一个庞大的全能式的行政体系,本身存在无限扩张权力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另外一种机制制衡,后果将难以设想。这将会导致皇权无法有效地控制局面,中国古代监察系统即是这种制衡机制的表现之一。传统中国的制衡机制,跟其他古代国家相比,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当然,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

——摘编自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1)据材料一,指出汉武帝时部刺史的特点及其工作机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立部刺史的主要目的及其意义。
(2)据材料二,概述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的功能。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中国古代监察系统中“效忠”和“效率”的关系。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效忠和效率这对困扰所有国家官僚机构的矛盾中,中国传统国家一向着意点就是前者;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度,生活节奏相当缓慢,不在军情紧急情况下,行政效率一般不是大问题,而效忠与否往往关系着王朝的生死存亡,任何官员个体或者群体对皇权不忠,都是皇帝无法容忍的。一个庞大的全能式的行政体系,本身存在无限扩张权力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另外一种机制制衡,后果将难以设想。这将会导致皇权无法有效地控制局面,中国古代监察系统即是这种制衡机制的表现之一。传统中国的制衡机制,跟其他古代国家相比,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当然,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                                                     

——摘编自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材料二 “刺史即是刺举不法之人。汉武帝时称部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部(州)……每部(州)包括若干个郡,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刺史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或“所止理事处”……刺史作为中央政权派遣的监察特使,其具体职责从一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即“六条问事”……对于郡国诸侯王的行为一经查出有违法之处,便可奏报皇帝……刺史不察小吏,专察大吏,不光举劾奏报,还可以贬退大吏……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地位并不高,属下大夫,待遇也不丰厚,每年秩六百石……刺史所监察的对象却远远高出自身的地位,可以监察二千石的官吏。        

——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1)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的功能。
(2)据材料二,指出汉武帝时刺史的特点及其工作机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立刺史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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