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世纪60年代,美国颁布《农业组织部法》,给予人民以合法的土地产权,通过《宅地法》向那些在当地居住并耕种5年以上、年满21岁的个人或户主免费提供160英亩的公有土地,确立和巩固了美国的家庭农场制度。
1862年美国设立了农业部,配备农业科学技术人员从事研究工作。美国驻各国的使馆也都设农业参赞,负责搜集和引进外国的先进农业技术和良种。《莫里尔法》规定各州政府可拍卖联邦公有土地筹集资金,举办至少一所设有农业和机械课程的学院,用以发展农业教育。随后,各州政府逐步成立了许多农学院,一些大学也开始设置农业专业和学院。除了设立正规的农业学院,政府还拨款资助各州开办职业学校,对成年人普及农业职业教育。
材料二 苏维埃政权成立后,通过《土地法令》《土地社会化法令》等法令,确立了土地国有制和平均分配土地的政策,将地主的土地和生产工具平均分配给农民。
1919年国内战争爆发后,苏维埃政府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农业上实行余粮征集制和强制劳动。进一步加强对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的建设。但这种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建立的集体化运动并没有促进农业的现代化。
1921年3月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实行按劳分配,以粮食税代替余粮征集制,纳税后剩下的粮食归农民自己支配,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有限度的允许农民租佃土地和雇佣劳工。1922年11月又通过《土地法典》,允许农民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土地使用的形式,重新恢复小农经济。1924年又粮食税改为货币税。
——以上材料根据邹书源《美国和苏联农业现代化比较研究》整理
(1)根据材料一、二,比较美国、苏联农业现代化起步阶段的异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简评美国、苏联两国农业现代化起步的作用。
(3)据以上材料,我们可以从中得出哪些启示?
材料一 针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引发的政治经济危机,苏维埃政权1921年5月明确提出“新经济政策”,使粮食税总额比原定的余粮征集额减少了近一半,同年又提出在土地国有化前提下,巩固农民土地使用权,给农民以选择土地使用形式的自山,并恢复商业交换以重新建立工农业间的经济联系。1922年10月,苏俄又通过《土地法典》,放宽了土地出租期限和使用雇佣劳动的范围。
——摘编自余伟民、郑寅达《现代文明的发展与选择——20世纪的世界史》
材料二 在中央的支持下,不少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探索,虽然受意识形态斗争和苏联农业模式等因素影响而时断时续,但逐渐为后来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
探搜时间 | 探搜地区 | 具体做法 | 改革原因 |
1952—1955 | 东北地区 | 包工班包产责任制 | 尊重小农经济现状,希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
1956—1956 | 浙江、四川等 | 包产到户 | 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效率低下,粮食产量少。 |
1959 | 河南、江苏等 | 包工包产到户 | 人民公社管理混乱,分配平均主义;粮食短缺。 |
1960—1962 | 安徽、广西等 | 包产到户 | 人民公社生产效率低下;全国性饥荒。 |
——摘编自丰富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诱致性变迁还是强制性变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苏俄新经济政策在农业领域的主要举措,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探索的特点。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中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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