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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2 组卷15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制定《吕刑》。秦朝制定《秦律》,这是一部十分严苛的法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死刑多达十几种。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它集成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融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法律都围绕“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

材料二   古希腊有多次著名立法活动,但大都限于城邦内部,从未出现过统一而体系化的法典。古希腊的法律中没有发达的专业术语,成文法对后世影响不大,但其关于城邦民主政制的立法,即对于国家政体的思考对以后欧洲国家的公法产生了较大影响。

——摘编自王加卫《古希腊与古罗马法律制度的差异及其成因》等

材料三   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要求。在古罗马社会经常使用的“债权”“继承权”“契约”“借贷”“租赁”等法律术语,注重协调经济和社会关系,在今天仍被广泛使用。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制的基本特点。
(2)阅读材料二和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古希腊法律与古罗马法律的不同。
(3)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帝国在公法与私法方面侧重点不同的原因。
18-19高二下·湖南·阶段练习
知识点: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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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代有“禹刑”。周穆王命吕侯制作《吕刑》。春秋时期出现了《刑鼎》《刑书》《竹刑》。战国时魏文侯命李悝制定《法经》,秦朝时被发展为《秦律》。汉高祖命萧何参照秦律制作了《九章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上承秦汉,下启隋唐,《新律》和《北魏律》为代表。唐代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深刻影响着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西方法治的核心理念,就是“确信法律能够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精髓的宪政制度,就是建立在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的理念之上的,而中国的法治意识理念更多的是建立在国家至上、集体主义基础上的,强调的是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从近代中国法治启蒙思想家开始,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就不是一种独立的价值追求,而是依附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一种附属品,他们所倡导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实际上是以国家主义为前提的。其原因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中国的落后挨打所带来的耻辱给他们思想的震撼比他们对中国个人悲惨生活状况的关切要强烈得多。”

—— 摘编自柯卫《中西方法治意识的差异及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制建设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西方法治思想的差异并分析其原因。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罗马的法律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

法是一种自然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

——西塞罗

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故顺情性则弟兄争矣,化礼义则让乎国人矣。

——荀子

材料二 唐代统治者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以礼入法”,然后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中华法系以自己独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与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荀子和西塞罗关于法律的认识有什么不同。
(2)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比较罗马法系和《唐律疏议》代表的中华法系的区别。
(3)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立法、司法更多地借鉴了罗马法而不是中华法系,根据所学,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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