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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36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东京审判是二战后在东京对日本首要战犯进行的国际审判。历时两年,其判决书长达1213页,28名日本战争首恶分子被列为甲级战犯接受了法庭的审判。在审判中,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由11国检察官组成的委员会于1946年4月向法庭提出起诉书。起诉书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

这次审判并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国家人民的意志,也应看到其不足。比如,没有追究天皇裕仁的战争责任是东京审判最大的不足。这使日本一些政要、右翼势力拒绝对侵略战争进行诚心的反省和悔改,使日本政治长期右倾化。此外,日本在侵略战争中犯下的诸多罪行,如生化武器罪行、七三一部队罪行、强征和迫害“慰安妇”罪行、强征劳工罪行等,都没有受到应有的审判和追究。

——摘编自《简明国际关系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日本在侵华期间所犯的罪行并举例加以说明。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东京审判的认识。
18-19高三·西藏拉萨·阶段练习
知识点:二战的进程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过程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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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置战败国的问题,是两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关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材料一
1945年11月,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对纳粹德国的首要战犯和犯罪组织进行长达10个多月的审判。法庭起诉书指控被告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等罪行。根据确凿证据和国际法则,1946年10月1日法庭判处12人绞刑、3人无期徒刑、2人20年徒刑、1人15年徒刑、1人10年徒刑。纳粹党领导机构、纳粹党卫军、国家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务处为犯罪组织。

——以上材料据人教版教材整理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对战争责任认定有什么不同?
(2)指出纽伦堡审判的进步意义。
材料二
1946年5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正式开庭,1948年11月12日结束,历时两年半,对28名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这次审判共开庭818次,出庭证人达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在4300件以上,判决书长达1212页,连续宣读了9天。判决书对日本帝国主义政策、准备和发动对中国和亚洲、太平洋战争的罪行进行了揭露,并宣判25名被告有罪,其中判处日本7名甲级战犯绞刑,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其余两名甲级战犯分别判处20年和7年有期徒刑。

——摘编自梅汝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材料三

(3)根据材料二、三概括东京审判的特点。从史学研究的角度分析东京审判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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