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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139
唐代法律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而到宋代中期后法律上则将“奴婢”之名改为“人力”“女使”,佃户、雇工、人力、女使等皆为国家“编户齐民”。这一变化是由于
A.国家户籍制度日益完善
B.儒家仁政思想得到提升
C.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D.封建等级秩序趋向瓦解
19-20高三上·甘肃武威·阶段练习
知识点:小农经济沉重的赋税和力役租佃关系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