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9 组卷106
“论从史出”是历史学习的基本方法。依据《德意志帝国宪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可以得出的正确认识是
★第五条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二十条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第五条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二十条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A.德国议会权力不受皇帝限制 | B.德国开始确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
C.德国议会通过选举组建政府 | D.德国军国主义传统被保留 |
17-18高二下·云南·期中
类题推荐
《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帝国依据本宪法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宪法内容中最能体现资产阶级代议制特征的是
A.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
B.联邦议会主席职位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
C.帝国依据本宪法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 |
D.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
《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帝国依据本宪法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宪法内容中最能体现资产阶级代议制特征的是
A.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
B.联邦议会主席职位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
C.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
D.帝国依据本宪法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 |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材料表明德意志帝国确立的民主制度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
A.选举权方面 |
B.立法权方面 |
C.行政权方面 |
D.司法权方面 |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