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74
张金鉴先生在《中国文官制度史》中曾这样论及:“(明给事中)无面折廷诤之威风,由言谏之官所安为纠察之官,所谓封驳、注销、奏闻、弹劾者均不过代天子以察百事,乃其耳目手足耳,决不是以言谏天子、纠朝廷也”。从材料中可看出
A.明给事中权力很小品秩很低 |
B.明给事中单纯负责中央的监察 |
C.明监察机构相互制约彼此监督 |
D.皇权专制大大得到加强 |
17-18高二·湖北·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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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言官(又称“谏官”“谏臣”)的设置是为了弹劾而存在的。明代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位卑而权大,特别是皇帝允许其拥有“风闻奏事”的权力,并且不以言获罪。明朝设置言官
A.利于皇帝加强对官员的控制 |
B.是厂卫制度的重要组成 |
C.遏制了专制制度衍生的腐败 |
D.体现了监察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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