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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66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公元780年, 唐朝推行两税法: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主户和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准,均平征收。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凡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
材料二公元1581年,明朝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即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赋相对均平;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
材料三清初推行的摊丁入亩规定: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即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
(1) 简要分析三次改革的共同背景。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综评这三次重大的赋税改革。
2018·江西新余·一模
知识点:张居正改革张居正改革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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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两税法规定:一、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确定全国总税额,摊派各地征收。二、不分主户客户,一律在现居地立户籍,根据资产定出户等,确定应纳户税税额;根据田亩多少征收地税。租庸调和一切杂税全部废除,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与所在州县按照收入的三十分之一纳税。三、每年分两次纳税,夏税不得过六月,秋税不得过十一月。

材料二   免役法:即把差役变为雇役。过去当差役的人根据户等高下出钱,称“免役钱”;过去不当差役的官户、坊郭户(城市居民)、女户、寺观等也要出钱,称“助役钱”,其中乡户四等以下,坊郭户六等以下不出钱。宫府将征得之钱雇人当差。

材料三   1581年,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规定:统一役法,并部分地“摊丁入地”.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税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力役,一律征银,由政府雇人应役,一般民人不再出役力,役银按照丁数和田粮来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田赋征银。……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

材料四   清朝统治者变通了丁银的征收法。其办法是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大多数地区以府或县为单位,把康熙五十年应征的丁银总额,按亩分摊到田赋中去。

——以上材料均摘自《中国古代史》


请回答:
(1)依据材料,概括说明封建统治者是如何在赋税方面调整生产关系的?
(2)这些调整在当时起了什么作用?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朝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更加严重,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脱离户籍到处流亡。……均田制遭到破坏,按丁征收的租庸调制也无法执行下去,导致国家财政税收大为减少。唐朝政府虽采取了各种措施,结果一切努力均告失败并造成了赋税制度进一步混乱,唐朝财政面临崩溃。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唐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实施“两税法”。规定:“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产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往而行商者,在所郡县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其租庸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即公元766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置赋、地两税以总之,以一其名,此外敛者,以枉法论”。“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

——根据税法资料整编

材料二 明万历九年(1581),张居正在全国推广实行新的税法"一条鞭法",据《明史》记载: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将过去按户、丁出办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赋役负担除政府需要征收米麦以外的,一律折收银两;农民及各种负担力役户可以出钱代役,力役由官府雇人承应;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民收民解”制,改为“官收官解”制。

——根据税法资料整编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唐朝实施两税法的背景以及两税法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一条鞭法的特点。
(3)根据以上两则材料概括我国古代赋税制度体现的演革趋势。演革的趋势体现怎样的时代特征。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公元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采纳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其具体内容如下:“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材料二 万历九年(1581 年),张居正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主要内容是:把一切征项包括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起来编为一条征收,化繁为简;把过去按丁、户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户丁银摊入田赋中征收。需要注意的是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摊入;“一概征银”,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这是我国税收历史上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清初继承明制,继续实行一条鞭法。到雍正年间,又在这一基础上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摊丁入亩”。                                                                                                                                               
——以上材料均来自百度百科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两税法和一条鞭法在内容上的相似点。
(2)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总结古代中国赋税改革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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