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4 组卷11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所谓“春秋决狱”,是指在遇到义关伦常而现行法律无明文规定或虽有明文规定但却有碍伦常时,用儒家经典《春秋》所载有关事例及其体现的道德原则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在当时,经过皇帝的认可,《春秋决狱》成为司法实践的依据,起了“判例法”的作用,故该书获得了立法意义,而体现在该书中的儒家道德原则变成了法律原则。“春秋决狱”在汉代成为风气。事实上,汉代儒家士大夫不但据《春秋》之经义断狱,而且还扩大范围,根据其他的儒家经典断狱,称之为“引经决狱”。引经决狱之风的盛行,又开启了引经注律的风气。当儒生的法律解释著作得到皇帝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法律也就儒家化了。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随着居住在罗马的外来自由民数量的增多,罗马市民法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为了解决异邦人和被征服地区居民内部以及他们同罗马居民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公元前242年,罗马国家设置外事最高裁判官,专职处理此类案件,逐渐形成一套“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和非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之间的纠纷。其主要来源是:清除了形式主义的罗马固有的“私法”规范;同罗马人发生联系的其他各民族的规范;地中海商人通用的商业习惯与法规等。其内容绝大部分属于财产关系。罗马帝国前期,法学家的活动日益加强,其著述和一系列的司法实践活动,使罗马法律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的不断发展。
——摘编自何勤华《外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法律演变的背景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中国和罗马法律发展的异同。
18-19高三上·宁夏·期末
类题推荐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