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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较易0.85 引用1 组卷242
“在自由党执政期间,议会还通过了教育法、儿童法、劳工介绍法等等。这是打破济贫法框框的第一步,也是迈进社会福利制度的第一步。尽管这些法令内容还很不完善,人民享受的福利待遇还很有限,但它毕竟为后来的社会改革揭开了序幕。1909年,王室调查委员会发表了一份《关于济贫法的报告》。报告主张废除单纯从救济贫民着眼的旧济贫法,由国家从教育、就业、卫生、养老等方面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对材料中英国政府的措施认识正确的是
①英国政府通过立法来处理经济社会问题
②英国政府积极解决社会问题客观上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③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为英国政府积极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保障
④英国政府的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等社会问题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②③④D.③④
9-10高二下·河北石家庄·期中
知识点:福利国家的出现“福利国家”与社会运动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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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8世纪晚期,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济贫措施,其中最有力的措施就是颁布了《斯宾汉姆莱法》。它不仅扩大了济贫范围,也使工资收入者得到了某种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而且突破了原来的教区济贫院救济制度,转而采取了以居家为原则救济贫民的模式。到了工业革命后期,随着前期贫民救济制度的实践和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建立一个系统解决自工业革命以来因贫富分化而出现各种社会问题的新贫民救济制度,就成为英国政府的现实诉求。1832年,英王威廉四世宣布“济贫行政与实施委员会”成立,并责成该委员会对全国济贫情况进行调查,两年后,英国议会通过了《济贫法修正案》,即《新济贫法》。从其实施的结果来看,该法案不仅加强了政府的责任,还使济贫工作由原来的混乱状况开始向国家统一有序管理的方向迈进。

——摘编自董应龙《现代化与近代英国社会保障政策的演进》

材料二   德意志皇帝威廉一世于188111月颁布了一则“皇帝谕告”,明确提出:工人因工伤事故、伤残和年老而出现经济困难时应得到生活保障,有权得到政府的救济,工人保障应由工人自行管理。帝国政府陆续于1883年颁布《疾病保险法》、1884年实行《医疗保险法》和《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继续出台《养老和伤残保险法》。《残疾和老年人保险法》于18896月通过,保险金额由雇主和工人平分,但国家在每份津贴中每年补贴50马克。养老金从75岁开始领取,但残疾津贴可于工人投保5年后的任何时间内开始领取。据统计,德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从1883年的300万人增至1886年的700万人,至1913年达到1450万人。这一时期,德国在科技、交通及采矿等领域都发展较快。欧洲其他国家领导人派人到德国考察后,英国、挪威、丹麦,意大利等国也纷纷着手开展社会保险立法。

——摘编自王东《俾斯麦的社会保障思想的形成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社会保障政策的演进趋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世纪晚期德国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背景。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760年~1851年,英国初步城市化完成期间,大量失业工人生活居住条件恶化,死亡率上升,社会贫畜差距拉大,环境污染严重。1875年英国第二次通过《公共卫生法),1945年制定《工业分布法》;1952年制定《城镇发展法》。1942年,威廉·贝弗列奇发表《社会保险及关联服务》的报告,提出了建立以医疗保健和国民教育为核心的全国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主张。受到长期处在城市化社会问题困扰的英国政府的赞许。1952年发生的伦敦烟雾事件,更是推动政府实行一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

——摘编自马先标《英国城市化发展的特征与启示》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流向东南沿海城市。尽管很多地区近几年连续增加农民工的工资,但工资收入并不是这些青年流动者考虑的唯一因素。除了更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外,城市中的公共政策、医疗卫生服务、生活质量和社会文化环境等,都是吸引青年人的重要条件;为了孩子的教育留在城市,也成为相当多年轻流动父母选择在城市中居留的原因。而东部沿海地区在这些方面无疑具有相讨优势。

——摘编自郑真真、杨舸《中国人口流动现状及未来趋势》

(l)根据材料一,指出英国政府为解决城市化带来的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

(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二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福利国家’,政策的认识。

(3)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国东南沿海城市吸引农村年轻劳动力的条件。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8世纪晚期,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济贫措施,其中最有力的措施就是颁布了《斯宾汉姆莱法》。它不仅扩大了济贫范围,也使工资收入者得到了某种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而且突破了原来的教区济贫院救济制度,转而采取了以居家为原则救济贫民的模式。到了工业革命后期,随着前期贫民救济制度的实践和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建立一个系统解决自工业革命以来因贫富分化而出现各种社会问题的新贫民救济制度,就成为英国政府的现实诉求。1832年,英王威廉四世宣布“济贫行政与实施委员会”成立,并责成该委员会对全国济贫情况进行调查,两年后,英国议会通过了《济贫法修正案》,即《新济贫法》。从其实施的结果来看,该法案不仅加强了政府的责任,还使济贫工作由原来的混乱状况开始向国家统一有序管理的方向迈进。

——摘编自董应龙《现代化与近代英国社会保障政策的演进》

材料二   德意志皇帝威廉一世于1881年11月颁布了一则“皇帝谕告”,明确提出:工人因工伤事故、伤残和年老而出现经济困难时应得到生活保障,有权得到政府的救济,工人保障应由工人自行管理。帝国政府陆续于1883年颁布《疾病保险法》、1884年实行《医疗保险法》和《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继续出台《养老和伤残保险法》。《残疾和老年人保险法》于1889年6月通过,保险金额由雇主和工人平分,但国家在每份津贴中每年补贴50 马克。养老金从75岁开始领取,但残疾津贴可于工人投保5年后的任何时间内开始领取。据统计,德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从 1883年的300万人增至1886年的700 万人,至1913年达到1450万人。这一时期,德国在科技、交通及采矿等领域都发展较快。欧洲其他国家领导人派人到德国考察后,英国、挪威、丹麦,意大利等国也纷纷着手开展社会保险立法。

——摘编自王东《俾斯麦的社会保障思想的形成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社会保障政策的演进趋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 19世纪晚期德国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代英国和德国社会保障政策的相似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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