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117
班固在《汉书》中记载:司隶校尉盖宽饶“刺举无所回避” , “公卿贵戚及郡国吏徭使至长安,皆恐惧莫敢犯禁,京师为清。”这可以佐证
A.刺史设置有助于加强君主专制 | B.郡国并行危害了中央集权 |
C.察举制度有利于选拔司隶校尉 | D.监察制度有利于京畿稳定 |
17-18高三上·广东·阶段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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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宽饶在汉宣帝时任司隶校尉,“絮白公正,不畏强御”“刺举无所回避”,因此出现了“公卿贵戚及郡国吏徭使至长安,皆恐惧莫敢犯禁,京师为清”的局面。据此推测司隶校尉的职能是
A.负责京城地区的监察 |
B.负责向朝廷举荐人才 |
C.负责首都地区的防务 |
D.负责调查刑事案件 |
以下是有关“司隶校尉”一职的史料记载,据此可以断定,司隶校尉
史料 | 出处 |
“司隶校尉,(汉)武帝初置”,“纠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郡国,无所不统。” | 《北堂书钞·设官部》 |
汉宣帝时,盖宽饶为司隶校尉,“刺举无所不避,大小辄举,所劾奏众多,……公卿贵戚及郡国吏繇使至长安者,皆恐惧莫敢犯禁,京师为清”。 | 《后汉书·百官志》 |
“司隶校尉,周官也。(汉武帝)征和中……乃依周置司隶。”“……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 | 荀绰《晋百官表注》 |
A.始设于汉武帝时期 |
B.负责监察各级官员 |
C.与刺史的地位相当 |
D.其职责在不断扩张 |
《汉书》中记载:“汉家至德博大,宇内万里,立置郡县,部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国,吏民安宁。”由此可见,汉朝的刺史制度有利于
A.制衡地方,整饬吏治 |
B.监督皇帝,防止暴政 |
C.监察百官,稳定政治 |
D.调整相权,防范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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