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7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日本和法国土地流转的共同特点及作用。
材料一 日本人口密度大,人均土地面积小,农民大多视土地为命根子,不愿彻底放弃土地。其农地制度可追溯到19世纪90年代的《水利合作社条例》和《耕地整理法》,制度雏形形成于二战时期的农地立法。二战后日本先后制定了旨在巩固自耕农制度和永久维持农地改革成果的《农地法》、以农地管制和促进流转为中心的《农促法》、以抑制土地投机买卖并保护农地不被非法占领的《国土利用计划法》等一系列法律。还建立了组织严密的农协,提供技术、金融、农机设施等服务,协助会员销售农产品,同政府对话,争取农民的利益,成为政府、市场、农户之间强有力的中介组织。韩国与我国台湾地区都成功地借鉴了日本农协的经验。
材料二 法国在20世纪60—80年代颁布《农业指导法》等法律,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鼓励农场集中,向农民提供较长期贷款和低息贷款;二是建立不以赢利为目的代表国家实施监督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小片农地,以优惠价格卖给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农场;三是国家通过种种干预措施,控制土地流转,改善农场结构。还制定了小块土地合并和限制农地分割的政策,规定农场主的土地只准整体继承或出让。设有负责土地市场管理的土地事务所,土地转让必须经过土地事务所,否则无效。土地事务所对小块土地有优先购买权,整治合并后卖给有经营前途的农民。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熊乐兰《战后世界典型国家农地流转的实践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二战后日本土地流转的背景。(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日本和法国土地流转的共同特点及作用。
2024·安徽合肥·三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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