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较难0.4 引用4 组卷571
唐初规定,门下省以侍中为长官,其享有审议、驳正官员奏状的权力,对国家财政、御史弹奏状、六品以下官员或司法机构“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员的奏抄等,若认为不便施行,可以封驳奏还。这一规定( )
A.适应了加强君主专制统治需要 | B.使地方和中央的矛盾趋于缓和 |
C.保障了唐代吏治的清明与高效 | D.有利于打破世家垄断入仕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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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年宰相杨炎奏请唐德宗实行赋税制度改革,收税“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古代赋税制度逐渐由“舍地税人”朝“舍人税地”方向发展。这有利于
A.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B.形成藩镇割据的经济基础 |
C.抑制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 | D.导致土地私有制度瓦解 |
李华《中书政事堂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于天,反道于地,复道于社稷,无道于黎元,此堂得以议之。臣不可悖道于君,逆道于仁,黩道于货,乱道于刑,克一方之命,变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兵不可以擅兴,权不可以擅与,货不可以擅蓄,此堂得以诛之。”材料说明了政事堂的设置
A.加强了中央集权 | B.加强了地方权力 |
C.有利于政治清明 | D.不利于商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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