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18
1842年中英签订的《南京条约》,关于关税的原文表述为“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这一规定( )
A.保证了中英之间的正常贸易 | B.体现了清政府的外交成就 |
C.加速了经济的半殖民地化 | D.捍卫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 |
23-24高一上·江苏宿迁·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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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关于关税的原文表述为“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据此可知( )
A.中英协定关税有利于晚清经济发展 | B.中英协定关税的目的在于规范贸易 |
C.晚清政府缺乏近代国家主权意识 | D.晚清外交术逐步与国际接轨 |
《南京条约》中规定:“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稗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响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这些规定
A.英商可以进入中国内地贸易 | B.体现了中英平等互利的精神 |
C.使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 D.利于解决清政府的财政危机 |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规定:英商在中国“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一规定( )
A.对英国商品倾销有一定制约作用 | B.导致中国完全丧失了关税自主权 |
C.影响了中国传统经济模式的稳定 | D.不利于当时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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