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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霍布斯认为,人们为了摆脱“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而共同订立契约成立国家并把自己的全部权力交给它,国家权力虽然至高无上却是有限的。“每个人通过合法的劳动、在不危害国家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生活上的一切其他的满足。”人们有包括财产权在内的经济自由权,国家权力仅限于政治领域。国家主权者有义务依据法律来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洛克预设的自然状态是自由和平等的状态,人们除了生命、财产和自由权利之外,其他权利都可以交给国家,“在任何地方,不论多少人这样地结合成一个社会,从而人人放弃其自然法的执行权而把它交给公众。”

——摘编自叶伟昌《浅析西方国家观的演变》等

材料二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从产生、发展到灭亡都是一个历史的必然,它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范畴,它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人类社会最后一个斗争形态的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与资产阶级对抗的无产阶级是这一社会的掘墓人,他们只有通过革命才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社会既是国家的起点又是它的终点,国家没有废除的主体而是自行消亡的,阶级消亡是国家消亡的基础和前提,无产阶级以消亡国家为自己的神圣使命,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共产主义的出现是国家消亡的基础。马克思在国家问题上的看法从社会发展规律的视域解读国家,为我们深入理解国家观提供了一把钥匙。

——摘编自刘钊《西方国家观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差异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霍布斯和洛克国家观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马克思国家观的进步之处。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马克思国家观的历史意义。
23-24高一下·河北·期中
知识点:马克思主义的诞生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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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霍布斯(1588-1679年)认为,人们为了摆脱“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而共同订立契约成立国家并把自己的全部权力交给它,国家权力虽然至高无上却是有限的。“每个人通过合法的劳动、在不危害国家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生活上的一切其他的满足。”人们有包括财产权在内的经济自由权,国家权力仅限于政治领域。国家主权者有义务依据法律来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摘编自高中历史必修三(人民出版社)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霍布斯的国家观并分析这种观念产生的原因。

材料二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第一,中国的国家制度不应该是一个由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封建的、法西斯的、反人民的国家制度,因为这种反人民的制度,已由国民党主要统治集团的十八年统治证明为完全破产了。第二,中国也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企图建立一个纯粹民族资产阶级的旧式民主专政的国家,因为在中国,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表现得很软弱;另一方面,中国早已产生了一个觉悟了的,在中国政治舞台上表现了强大能力的,领导了广大的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及其它民主分子的中国无产阶级及其领袖——中国共产党这样的新条件。第三,在中国的现阶段,在中国人民的任务还是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必要条件还不具备时,中国人民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

                 ——摘自《毛泽东选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新民主主义国家观的特点并分析这种观念的意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卢梭说:“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权力;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而唯有服从人们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只不过自然的自由受制于个人的力量,而政治的自由受公意所约束。“自由”指的是不受强制地享有一些特定的公民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着就像洛克所说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内容。这种“自由”都在“权利”这一概念中而被固定化和合法化了。在英国革命中,这种权利通过1689年的《权利法案》得到了体现,在法国大革命中,它以《人权宣言》的形式向世人公布。自由主义思想是对人的“权利”的肯定,对专制主义“权力”的否定。

——摘编自李宏图《什么是启蒙运动——以卢梭为个案的回答》等

材料二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材料三欧洲有了十八九世纪的个人主义,造出了无数爱自由过于面包、爱真理过于生命的特立独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来的!”

——摘自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

(1)根据材料一,概括启蒙运动对自由的认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启蒙思想家与《共产党宣言》对于自由认识的异同。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胡适倡导自由思想的历史背景。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法律一经制定,任何人也不能凭他自己的权威逃避法律的制裁;公民社会中的任何人都是不能免受它的法律制裁的……凡是脱离自然状态而联合成为一个共同体的人们,必须被认为他们把为联合成共同体这一目的所必需的一切权力都交给这个共同体的大多数,除非他们明白地议定交给大于大多数的任何人数……只能有一个最高权力,即立法权,其余一切权力都是必须处于从属地位的……由于那些一时和在短期内制定的法律,具有经常持续的效力,并且需要经常加以执行和注意,因此团体就需要有一个经常存在的权力,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所以立法权与执行权往往是分立的……这种对外权行使得适当与否,对于国家虽有重大影响,但是比起执行权来,远不能为早先规定的、经常有效的明文法所指导,所以有必要由掌握这种权力的人们凭他们的深谋远虑,为了公共福利来行使这种权力。

——摘编自[英]洛克《政府论(下篇)》

材料二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赖以建立的前提具有广泛得多的适用性和包容性,它主要关心的不是三权或者四权分立,而是为权力制定界限,与其说孟德斯鸠的理论是“三权分立”的学说,倒不如说它是权力制衡的学说。至少,孟德斯鸠对于近代政治理论最持久最重要的贡献是在后一方面。

——摘编自梁治平《法辨》


(1)根据材料一,概括洛克设计宪政制度的原则。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孟德斯鸠学说与洛克思想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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