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给事中(门下省谏官)之职,凡制敕有不便于时者,得封奏之;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天下冤滞无告者,得与御史纠理之;有司选补不当者,得与侍中裁退之。
——白居易《郑覃可给事中制》
材料二 唐代谏官进谏,有专用之纸,时称“谏纸”,且有“月给谏纸”的制度。唐肃宗《令谏官言事制》云:“谏官令每月一上封事,指陈时政得失。若不举职事,当别有处分。”
——摘编自傅绍良《唐诗中的“谏纸”“谏书”“谏草”与唐代谏议规范》
材料三 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某次经筵后,皇帝与内阁首辅申时行有一场讨论,其大致内容如下:
皇帝:魏征此人如何?
首辅:魏征事唐太宗,能犯颜谏诤,贤臣也。
皇帝:魏征早年追随李密,又追随李建成,后来又侍奉唐太宗,忘君事仇之人,非贤也。
首辅:魏征所著《谏太宗十思疏》,至今也被视为正直之言,不可因人废言。
皇帝:唐太宗弑兄屠弟、逼父退位,岂为贤德之君?
首辅:纳谏一事为帝王盛美,故后世贤之。
皇帝:魏征大节已亏,纵有善言,亦是虚饰,何足采择。
最终,皇帝决定经筵罢《贞观政要》。
——摘编自樊树志《重写晚明史》等
注:经筵是大臣定期为皇帝讲授经史的活动,以“培养君德,成就帝业”。
《贞观政要》记录了唐太宗求谏纳谏、任贤使能等德政,是明代经筵的重要内容。
(1)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概括唐代谏官制度的特点和作用。(2)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评述万历皇帝与内阁首辅的讨论。
材料一 下表是根据《隋书》统计,隋文帝、炀帝两朝有共61次的谏议记载。
皇帝 | 谏议记录 | 纳谏结果(次数或件数) | 备注 | |||
纳谏 | 拒谏 | 结果不明 | 纳谏率 | |||
隋文帝 | 43 | 36 | 5 | 2 | 84% | 事关治道、用人、边疆、移风易俗等内容均与采纳 |
隋炀帝 | 18 | 7 | 10 | 1 | 39% | 事关征辽东、巡幸江都、平定农民起义等基本拒谏 |
——摘自晁中辰《中国谏议制度史》,244~245页
材料二 唐代读官所用之纸是专用的,时称“谏纸”,且有“月给谏纸”的制度。正如官员月给俸禄一样,谏官也要“月给谏纸”。唐代谏官“上封事”,也基本上以一月为单元。唐肃宗《令谏官言事制》云:“所设谏曾,欲闻讽议,充制从绳之望,须成削稿之书。其谏官令每月一上封事,指陈时政得失。若不举职事,当别有处分。”代宗亦要求“谏官每月上封事,无所回避”。
——摘自傅绍良《唐诗中的“谏纸”“谏书”“谏草”与唐代谏议规范》
材料三 在唐代相对开明和开放的政治环境下,讽喻诗使被唐代诗人应用得“前无古人”。因而,也具有了明显的“谏言”性质。之所以这样说,不仅因为唐代文人不是在事后利用诗歌做一些亡羊补牢式的无力嘲弄,而在于他们在事态萌发之前就能一针见血地指陈政治得失;不仅在于文人们基于职司、言责谈得失、明体用,而且在于几乎整个诗坛都弥漫着“经世致用”的风气,白居易曾强调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正体现了唐代的诗歌风貌。
——摘自程遂营《唐代文人的“言谏”与“诗谏”》
(1)根据材料一,指出隋代文、炀二帝在谏议政策上的主要差异。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月给谏纸”制度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唐代“诗谏”盛行的主要原因。
(3)结合上述材料,谈谈对封建王朝兴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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