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较难0.4 引用3 组卷268
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把鲜卑穆、楼、于等八姓与汉族崔、李、王等著姓划为同等,并将士族划定为膏粱、华腴、甲姓、乙姓、丙姓、丁姓诸等级,规定士族不得担任低级官职。这些举措意在( )
A.缓和士族与庶族之间矛盾 | B.推动各民族的交融 |
C.促进鲜卑贵族内部的团结 | D.巩固王朝政治统治 |
2024·江西九江·二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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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孝文帝“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为“四姓”,将之尊为汉士族中首屈一指的高门。同时又规定鲜卑中的穆、陆、贺等八姓与汉族中的“四姓”门第相当,高官清职由他们充任。孝文帝此举旨在( )
A.限制鲜卑贵族特权 | B.推进鲜卑族的汉化改革 |
C.维护北魏政治统治 | D.促进各民族的相互交融 |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下诏定姓族,根据官爵高低确定鲜卑贵族门阀序列,规定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士人与汉族头等士族崔、卢、郑、李四大姓门第相当,社会地位相同,并鼓励鲜卑贵族与汉族高门士族通婚。这一举措( )
A.促进了民族交融 | B.实现了北方统一 | C.导致了内部叛乱 | D.激化了民族矛盾 |
北魏孝文帝时期,鲜卑的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一同”汉族的卢、崔、郑、王四姓,彼此联姻,将胡汉贵族集结为一个统治整体。这一举措的积极意义在于
A.完成了鲜卑汉化 | B.推动了民族交融 |
C.消除了民族差异 | D.实现了民族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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