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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2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部分内容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
……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材料二   立宪治国开创之功

19546月,毛泽东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中指出:“一个国家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19549月,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如果说,《共同纲领》的制定与颁行,还只是新中国宪政建设的序幕的话,那么,“五四宪法”的诞生才算是正式拉开了新中国宪政建设的锦绣帷幕。

——摘编自文正邦《共和国宪政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五四宪法”诞生的背景及“开创之功”。
23-24高二上·海南·期末
知识点:武昌起义与中华民国的建立一届人大与五四宪法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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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由于孙中山就职时曾做过许诺,故于1912年2月13日向参议院提出辞呈并荐袁自代。这种紧迫的政治形势,更加速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蓝图的具体设计。3月11日,孙中山公布了由参议院议决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动之”。

——摘编自陆杰峰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一段时期的酝酿和思考,毛泽东向党内外明确指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他领导发起关于“五四宪法”的三次大规模的群众性讨论,是一次发扬民主原则、践行群众路线的典范,也是“五四宪法”能够成为一部“得到大家拥护”“得人心”的宪法的重要原因所在。1954年9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

——摘编自李振《毛泽东主持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政治智慧》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紧迫”的原因及体现的主要原则。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五四宪法”的性质并说明“五四宪法”颁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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