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4 组卷192
清代的《刑案汇览》记载了山西一起杀子案。“晋抚以系有心故杀,依父故杀子律杖六十徒一年。“刑部对此案复核时提出驳议,理由是“子违反教令”,其父应从轻发落,“非理殴杀有罪,罪亦甚轻,反之则可不论”。材料反映了清代( )
A.社会伦理秩序混乱 | B.礼法结合的特点 |
C.法律与教化相冲突 | D.司法程序较公正 |
23-24高二上·山东枣庄·阶段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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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宋史》载:铜梁人庞某状告他的三个姐姐侵占其田,经县令吕陶审问后,三人服罪。“弟泣拜,愿以田半作佛事以报”,吕陶劝庞某道:“三姊皆汝同气,方汝幼时,适为汝主之尔。不然亦为他人所欺。与其捐半供佛,曷(何)若遗姊,复为姊弟,顾不美乎?”这反映出当时( )
A.司法审判具有较大随意性 | B.情理法交融的司法特点 |
C.土地兼并冲击了传统秩序 | D.法律渗透三教合一理念 |
宋代,法律和经义经常轮流成为各种官吏选拔考试的主要内容。通过法律人才选拔考试者被任命为司法官;落第者则从事法律职业,成为“讼师”,使得民间诉讼、助讼活动频繁。这一现象反映了当时( )
A.法律制度的完备 | B.社会法治意识增强 |
C.人际关系的和谐 | D.儒学地位受到冲击 |
汉代以后历代政府都主张一般民事诉讼尽量在民间解决以实现“无讼”。比如明朝初年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轻便告官。”这说明当时( )
A.宗亲关系凌驾法律之上 | B.政府开始注重社会教化 |
C.法律制度尚未形成体系 | D.法律制度受到礼的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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