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6 组卷529
1913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国务员须副署临时大总统公布的法律及命令。”这一规定旨在( )
A.实现君主立宪目标 | B.限制袁世凯专权 |
C.结束清朝封建帝制 | D.确立总统共和制 |
22-23高一上·福建泉州·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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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这样规定意在( )
A.结束清朝统治,加强中央集权 | B.限制总统权力,维护民主共和 |
C.借鉴西方政体,实行三权分立 | D.明确职权分工,提高行政效率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临时参议院,参议院有权对临时大总统行使的重要权力,具有同意权和最后决定权。……临时大总统……行使职权时,须有国务员副署。”这些规定意在( )
A.推行三权分立 | B.赋予民众政治权利 |
C.防范袁世凯专权 | D.建立民主共和政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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