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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5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自魏晋有户调之制,北朝因之,及唐而有租庸调之名。租者田租,即今之田赋;庸者力役,若不役,出绢而当庸直;调则户税,各随乡土所出,岁输绢绫纯绵,其无蚕桑之处,则输布麻。惟田赋不计亩而计丁或户,则与均田制度相辅而行,盖必人皆授田,始可按丁征租也。均田制度以户籍为本,籍既失实,欲不废而不能矣。逮唐之中叶,均田制度坏,租庸调亦不能复行,改为两税法矣。

——摘编自万国鼎《中国田制史》

材料二“洋关之设,自五口通商始。”《江宁条约》第十条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后清政府又与美、法两国签订了《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如另有利益及于各国,合众国民人应一体均沾。”道光二十六年,松江太仓一带“洋布盛行,价当梭布,而宽则三倍。是以布市削减,而皆不偿本。商贾不行,生计路绌”。

——摘编自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等

材料三 新中国建立后,针对全国各地税制极不统一的情况,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全国税制的决定》,标志着新中国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建立。1953年起,为了使税收制度适应新形势,依据“保证税收,简化税制”的精神,国家对原来的工商税收制度作了若干合理修正。

——蔡秀玲《新中国成立60年我国税制的沿革与思考》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朝税制变化并分析税制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晚清关税制度变化及其影响。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税制改革作用。
23-24高二上·四川雅安·期中
知识点: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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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洋关之设,自五口通商始。”《江宁条约》第十条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后清政府又与美、法两国签订了《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如另有利益及于各国,合众国民人应一体均沾。”道光二十六年,松江太仓一带“洋布盛行,价当梭布,而宽则三倍。是以布市削减,而皆不偿本。商贾不行,生计路绌。”

——摘编自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等

材料二   为巩固政权和扩大财政收入,南京国民政府开展一系列以收回关税主权为中心的改订新约、整顿海关行政的对外活动。但南京国民政府关税自主政策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阐明:“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这些都是我们进入大城市的时候所必须首先采取的步骤。”

——摘自滕淑娜,李明慧《失去与收复:近代中国关税主权变迁探析》


(1)阅读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西方列强依据不平等条约强化关税协定的重要特权,分析近代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的危害。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概述南京国民政府为“收回关税主权”的对外活动并指出其局限性,简述新中国成立前后在外交方针和税法层面的相关举措。
关税主权是国家主权之一,关税主权在近代经历了复杂的发展历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洋关之设,自五口通商始。”《江宁条约》第十条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后清政府又与美、法两国签订了《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如另有利益及于各国,合众国民人应一体均沾。”道光二十六年,松江太仓一带“洋布盛行,价当梭布,而宽则三倍。是以布市削减,而皆不偿本。商贾不行,生计路绌。”

——摘编自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

材料二为巩固政权和扩大财政收入,南京国民政府开展一系列以收回关税主权为中心的改订新约、整顿海关行政的对外活动。但南京国民政府关税自主政策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阐明:“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这些都是我们进入大城市的时候所必须首先采取的步骤。”

——摘自滕淑娜、李明慧《近代中国关税主权变迁探析》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西方列强依据不平等条约强化关税协定的重要特权,分析近代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的危害。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概述南京国民政府为“收回关税主权”的对外活动并指出其局限性
(3)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简述新中国成立前后在外交方针和税法层面的相关举措。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租庸调制是唐前期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对作为自耕农的成丁课以定税的税制。它规定,每成丁纳“租二石、绢二丈、绵三两”。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丁户逃亡,租庸调制地位日降。唐中期“安史之乱”(755-763年),造成了经济大破坏,国家赋税收入大减。随着大理财家刘宴对财政大力整顿,增加了财政收入,也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和商品货币关系的扩大。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颁行“两税法”。两税法规定以“量出制入”为征课原则,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以产为征课对象,以货币计税,夏秋两征,钱粮和绢帛同缴。

——摘编自瑶喜臣《试论租唐调制到两税法的变革》《旧唐书》

材料二  北魏太和九年,正式确立均田制,与此相适应的赋税制度是租调制,唐初的租庸调制与之前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庸的制度化,这在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整理自李羡於《论均田制的兴衰及其与租庸调制的关系》

材料三  自魏晋有户调之制,北朝因之,及唐而有租庸调之名。租者田租,即今之田赋;庸者力役,若不役,出绢而当庸直;调则户税,各随乡土所出,岁输绢绫纯绵,其无蚕桑之处,则输布麻。惟田赋不计亩而计丁或户,则与均田制度相辅而行,盖必人皆授田,始可按丁征租也。均田制度以户籍为本,籍既失实,欲不废而不能矣。逮唐之中叶,均田制度坏,租庸调亦不能复行,改为两税法矣。

——摘编自万国鼎《中国田制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代创行两税法的条件及措施。
(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代税收制度的变化。
(3)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指出“正式确立均田制”发端于中国古代史上哪一重大改革?并简析“庸”的含义及作用。
(4)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扼要说明唐代户籍制度、均田制、租庸调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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