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较易0.85 引用6 组卷89
宋朝时,县的长官称为知县或县令,知县或县令主管一方民政、司法和财政,如地方驻有军队,则兼任兵马都监或监押。知县下设县丞,为知县之下的副长官。县丞之下有主簿,主管本县出纳财物。主簿之下置县尉之官,主管阅习弓手、维持治安、巡捕盗贼等。这一制度设计旨在( )
A.规范基层治理形式 | B.稳定基层社会秩序 |
C.强化对地方的管理 | D.提高地方行政效率 |
23-24高一上·四川雅安·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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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江南市镇等关键要地设立巡检司管理日常治安;对一些规模比较大的江南市镇,直接委派县丞、主簿等县级官员驻镇管理;对那些体量特别大的江南市镇,还派遣同知等更高级别的官员驻镇管理。这一举措旨在( )
A.提升市镇的经济水平 | B.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 |
C.加强基层社会的治理 | D.凸显市镇的军事功能 |
据记载,秦汉时县的长官称为县令或县长,唐时以佐官(县令下属的县丞、县尉等官)代理县令时称为知县事,宋代常以“知县事”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始称知县。县的长官称谓的变化反映了
A.县级长官的权力日益变小 | B.皇帝直接管理了县级行政 |
C.中央对地方管理日趋加强 | D.地方吏治关系到社会稳定 |
明朝在江南市镇等关键要地设立巡检司管理日常治安;对一些规模比较大的江南市镇,直接委派县丞、主簿等县级官员驻镇管理;对那些体量特别大的江南市镇,还派遣同知等更高级别的官员驻镇管理。这表明,明朝江南地区
A.新的生产方式产生 | B.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 |
C.基层社会治理加强 | D.市镇的文化功能凸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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