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汉唐地方层级都发生过从二级向三级的转换,二级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中央直接管理地区过多,负担较重,于是增设州等层级,协助中央对地方的监督、管理。但增设的层级,往往容易变成实际的一级行政区,引发割据问题。
宋代的统治者发展了“虚三级”的体制,即路、州、县三级。路没有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单一的行政长官,与州牧、藩镇节度使不同,路一级由帅、漕、宪、仓四司共同构成,地方事务一分为四;在州之上,不存在单一的行政区划,比如这个州的帅司、漕司、宪司是属于某一路的,而它的仓司属于另一路,这虽然容易造成管理的复杂和混乱,但是不容易导致地方长官权力过于集中;州可以不通过路直接向中央奏事。宋代地方制度的设计,体现了“防弊”与“分权”的原则,使宋代的地方政府虽是三级制,但没有造成东汉末、唐后期地方割据的情况。
——摘编自叶炜《中国古代史十四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从地方与中央关系的角度,归纳宋代的路与汉代的州、唐代的藩镇的异同。
材料一 以下是有关尚书的史料
出处 | 史料 |
《汉官答问》 | 汉初以丞相总天下事,尚书不过少府(九卿之一)属官,治文书而已。武帝时……臣下章奏上尚书,尚书进于天子,乃下丞相。有政事,天子常与之议 |
《后汉书·仲长统传》 | 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尚书台)。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
《通典·取官典》 | (曹)魏置中书省,有监、令(中书省官职)。遂掌机衡之任,而尚书之权渐减矣 |
《朱子语类》 | 唐制: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 |
材料二 汉唐地方层级都发生过从二级向三级的转换,二级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中央直接管理地区过多,负担较重,于是增设州等层级,协助中央对地方的监督、管理。但增设的层级,往往容易变成实际的一级行政区,引发割据问题。
宋代的统治者发展了“虚三级”的体制,即路、州、县三级。路没有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单一的行政长官 与州牧、藩镇节度使不同,路一级由帅、漕、宪、仓四司共同构成,地方事务一分为四:在州之上,不存在单一的行政区划,比如这个州的帅司、漕司、宪司是属于某一路的,而它的仓司属于另一路,这虽然容易造成管理的复杂和混乱,但是不容易导致地方长官权力过于集中;州可以不通过路直接向中央奏事。宋代地方制度的设计,体现了“防弊”与“分权”的原则,使宋代的地方政府虽是三级制,但没有造成东汉末、唐后期地方割据的情况。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阐述从汉至唐尚书职权的演变,并谈谈你对这一演变的理解。(2)阅读材料二,结合所学,从地方与中央关系的角度,分析宋代的路与汉代的州、唐代藩镇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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