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2 组卷25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汤沐邑:受封者收取赋税的私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至孝文时,令民纵得自铸钱,故吴、邓氏钱布天下,而铸钱之禁生焉。匈奴数侵盗北边,屯戍者多,边粟不足给食当食者,于是募民能输及转粟于边者拜爵。孝景时,上郡以西旱,亦复修卖爵令;及徒复作(复作:在官府服役的女犯人),得输粟县官以除罪。

——摘编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平准书》

材料二   宋代建立了国家和商人共利分利的双赢机制,如马端临所说“古人之立法,恶商贾之趋末而欲抑之;后人之立法,妒商贾之获利而欲分之”。这个基本机制使得商品经济领域中的财富增长可以转化为国家财政。宋代被纳入专卖管理的商品种类更多,且在管理上逐步向间接专卖制度转变,确立了在这些大宗商品的专卖领域中官商的共利和分利机制。相对于直接专卖,这极大地推动了这些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实现了国家和商人利益的共赢。同时工商业成为为国生财的重要领域,工商课税逐步赶上并超过两税收入,而且工商业收入主要以现钱、轻资为主,政府掌握的专卖商品又是市场的大宗商品,因而工商业收入不仅在比重上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而且在财政调度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给宋代财政运行方式带来了巨大变化。

——摘编自黄纯艳《宋代财政史》

材料三   “厘金”和海关税收的扩大是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的,由此增多的税收收入对延长清政府统治的寿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种状态不属于中央政府对财政基础的再建,也不是财政基础确立的保证条件,具有土地税的附加税性质的各种课征的膨胀,实质上是增大了地方巡抚所掌握的财源。由于过去的法定诸税种的比重的降低,要实现中央政府财政政策意志的难度增大了。自从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外省的财政报告之类不再上报户部。因此,从1864年起,户部只能通过每年给各省的督抚及海关指派一定定额的京饷来维持中央政府的运转。另外,对于各省间的协饷,户部也以同样的方法来加以分配。但是,这种分配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收支状况来进行的,因而地方上会寻找各种理由来敷衍上面下达的派款指令或减额上缴。

——摘编自【日】岩井茂树著;付勇译《中国近世财政史研究》


(1)根据材料一指出西汉前期的重要财经举措。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双赢机制”的建立途径,并简述其效果。
(3)根据材料三概括晚清财政状况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3-24高三上·重庆沙坪坝·阶段练习
知识点:中国自然经济开始解体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类题推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宋代是我国海外贸易大发展的时期。由于统治者和社会经济(医药、染色、制瓷、调味等行业)对香料等货物的需要日益增加、国际贸易使宋王朝获巨额收入、陆上通道阻塞和造船业技术发展,宋政府一直重视发展海上贸易。宋太祖开宝四年(963年)在广州设立市舶司,后又先后设置了杭州、明州、泉州等八个市舶司,对商舶货物进行抽解和征税等。当时同中国发生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多达数十个,进口货物在400种以上,宋王朝在海外贸易方面的收入不断增加。宋英宗治平(1064-1067年)时,年收入为63万贯,宋高宗绍兴(11311161年)初,年收入增至200万贯,占当时全部收入的1/20。宋代及其以后,海路已经取代陆路而成为中外经济和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海外贸易的进口货物以香料、药材为大宗,出口货物以瓷器、丝织品为主,这条海上通道可称为“陶瓷之路”。

——摘编自王嘉《两宋海外贸易发展的社会基础》

材料二   唐前期,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在此基础上,进行租庸调制,“有田则有租(田租),有家则有调(纳绢布等),有身则有庸(每丁每年服力役二旬,若不服役则纳布帛等代替)”。庸和调在整个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公元780年,唐期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结果“赋不加欲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每户负担并未增加,但国家财政总收入增加,对户口的掌握也更为准确,“天下便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材料三   北宋之初,宋太祖鉴于晚唐、五代十国时期的教训,认识到了藩镇割据的危害性,对节度使“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逐步收回了节度使的权力,由中央直接统辖州、府、军、监。这样,宋初的政府层级体制实际上又变成了州县二级制。但由于州、府、军、监数量过多,中央政府管理幅度太大,需要对管理层次进行调整,于是又在州、府之上增设转运使提刑按察使、安抚使和提举常平使,这些“使”的管辖区域也称为“路”。当然,宋朝设立的“路”并不是一级行政区,而是中央在地方的派出机构。各路官员均由皇帝直接任命,对皇帝负责,彼此互不统属。各种“使”只是在财政、刑罚、监察、仓储等方面分别履行某种单一职能,他们所管辖的“路”在区域划分上也并非彼此一致。故宋代的路只是介乎行政区域监察区之间的一种安排,而不能作为一级完整的实体政府切实地控制一个地方。从权力的分配来讲,可以把宋代的这种“条块结合”的政府层级体制称为二级半制或虚三级制。

——摘编自《地方政府层级改革研究》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对外贸易发展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两税法改革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地方管理措施所带来的影响。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西汉代秦,为休养生息、恢复经济实行“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政策,受到打击的私营工商业迅速恢复发展,其势力大大超过战国时期。所谓“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由此,商人成为与封建政权争夺经济控制权的主要威胁。此时的汉武帝在实力增加的前提下想有所作为,但单凭农业经济的收入难以支撑,如果过度征敛,必然导致秦王朝速亡之覆辙;而富商大贾对政府财政危机视而不见,“不佐国家之急”,更加激怒了汉武帝,于是,在借鉴秦朝等经验的前提下,实行了打击富商大贾、国家直接控制工商业的大规模行动,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官府涉足商品经济领域的理论——轻重之学,并从此被历代封建国家奉为至宝。
隋至唐前期,封建国家对盐铁等大部分实行官营,但在官采之外,还少量允许私人自采经营,所谓“官不采者”,“听人私采,官收其税”。此时,赋税以均田制为主要内容,矿税、盐税等间接税的比重甚少。到唐后期,随着均田制的瓦解,户口大量流失,以丁口为税基的租庸调日益减少,而官僚集团的膨胀和军费巨增又使开支大量增加,从而造成唐王朝严重的财政危机。为此,唐廷开始扩大对工商业控制的范围,增加间接税的征收。刘晏主持理财的各项措施,集中反映了这种政策的变化。他将封建国家控制工商业的理论基础——轻重论进一步完善,即由官府独占变为官商分利,在封建国家掌握轻重之威势的同时,利用商人的独立经营来部分代替官府的经济活动。如食盐业实行官府总批发、商人零售的就场专卖,既避免了官收、官销的各种弊端,又将商人由打击的主要对象变为政府推行禁榷专卖的帮手,从而提高了商人经营的积极性,增加了政府榷盐收入。因此,盐税就成为唐政府田赋之外最重要的税收来源,其数量由60万缗增加到600万缗,占当时财政收入的一半。另外,刘晏还把轻重论仅强调控制、榨取,发展为扶助生产和流通的手段,其设立的盐政机构在征收盐税之外,还对生产进行检查指导,由此起到了既增加财政收入,又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的作用。唐后期,随着饮茶的日益流行,茶叶的生产和销售逐渐在社会生产中占有一定地位,茶税收入也日益增加,贞元九年(793年)唐德宗正式将茶税作为国家税收,每岁得钱40万贯,从此,榷茶成为专卖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尽管刘晏将轻重论有所发展和改善,但在宋朝时期,违反商品自由流通规律的禁榷专卖制和缺乏人身自由的官府工业仍然是弊端丛生,难以为继。像食盐专卖虽然实行钞引截角等方式以完善之,却还是权贵相托,奸商谋利,造成私贩严重,官盐雍滞。北宋初实行严厉的征榷法,官府控制了全部茶叶的生产和销售,茶利甚高,但与茶商和园户的矛盾严重激化,形成官茶积压、本金难收的局面。官府工业如矿冶业等则效率低下,无法维持。为此,宋政府只好改变政策,逐渐放松对工商业的控制,活跃商品经济以扩大税收,解决庞大军队和官僚机构的开支难题。如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实行允许商人与园户自由贸易的通商法,此后通商法与征榷法交替使用,宋徽宗政和年间终于结合两者,实行了既加强对园户的控制管理,又不干涉茶叶的生产和交换,从而成为南宋和元代的基本茶法。矿业中冶铁和金银开采在官营之外允许民间鼓铸,冶户以二分交税,八分自由贩卖。有的冶铁因效益差而改为民营,按比例征税。同时也放宽了铜禁,允许民间免税自造一些铜器。酒类采取私商包销的制度。在商品流通领域宋政府也放松了控制,实行公布商税、保护商旅等“恤商政策”,并鼓励海外贸易,因而国内商品交易和对外贸易有较大发展,市场更加繁荣,商税成为宋政府的重要收入之一,每年达1000万贯,连同盐、铁、酒、市舶、矿冶等共占北宋总收入的70%。宋政府“官商分利”的政策在促进工商业发展的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摘编自李绍强《论中国封建社会工商业政策的变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轻重之学”在汉代诞生的背景和影响?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轻重之学”在唐、宋时期变化的相似之处?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建中三年(782)唐德宗颁制,“禁人酤酒,官司置店,收利以助军费”。……天圣七年(1029)修订的《天圣令》卷三十《杂令》第十条云:“诸州界内有出铜矿处官禾置场者,百姓不得私采。金、银、铅、锻、铁等亦如之。西北缘边无问公私,不得置铁冶。自余山川薮泽之利非禁者,公私共之。”自此,禁榷。收入在北宋前期财政中所占比重与两税已经相当,成为宋朝财政岁入的主要部分。……《宋史》云:“初,官既榷茶,民私蓄盗贩皆有禁,腊茶之禁又严于他茶,犯者其罪尤重,凡告捕私茶皆有赏。”景祐(1034—1038)中,叶清臣上疏曰:“山泽有产,天资惠民。自兵食不充,财臣兼利,草芽木叶,私不得专,一切官禁,人犯则刑,既夺其赀,又加之罪,黥流日报。”至南宋绍兴年间,有关盐茶专卖的律令和诏令多达八千七百多条,由此全国通行的“海行(宋代全国通行的法律称为‘海行法’)私盐法”与京西路茶盐法等地方特别法结合起来,共同组成了宋代的专卖法体系。
——戴建国《唐宋专卖法的实施与律令制的变化》
材料二 嘉道之际,康乾盛世走向衰落,“经世致用”学风蔚然再起。经世派为顺应清代商业力量的不断积累和活跃的趋势,针对漕运、盐政因国家一手包办而弊端丛生的问题,在漕运和盐政中引入了“私商”,充分发挥了私商和市场的作用。19世纪50至60年代,新兴洋务派力图利用逐渐成长起来的新式商人的经营管理和资本充裕的优势,将其有效组织起来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但无论是商承体制还是督办体制,其政策取向始终在官、商两极摇摆,商人希求“官助”而排斥“官督”,官员则谋划“招商”而无心“助商”,由此双方没有寻找到一个能够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劣势互祛的“均衡点”。 19世纪末20世纪初,清廷统治岌岌可危,统治者的“新政”在经济领域回应了重商思想的制度化诉求:一方面须有政府机构予以主持,另一方面要求律法予以规范和保护。其重要成果就是“商部”的创设和《钦定大清商律·公司律》的颁布,它们宣布了一种依靠准则管理的经济秩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个人合理私利与产权,并试图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这些新变化使重商思想进入一个商人自我认同和群体自觉的阶段,强政府、弱民间的社会结构出现了错动。 
——线文《传统语境下的“发展经济学”:略论晚清重商思想的分期与演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唐宋专卖制度的特征并指出实施这一制度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简述晚清时代重商思潮的演变及其原因。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唐宋到晚清经济制度和思潮变化的认识。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