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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114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追求公正是近代法律的核心价值取向。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随着日耳曼人建立的西哥特王国经济社会生活的进步,各族人之间逐渐寻求一些共识性法律原则和精神,这些共识日久天长后便又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法。自7世纪以来,西哥特王国历朝都力求制定一种既适用西哥特人又适用罗马人的普通法,因此,不断编撰法典。这些法典移植了《民法大全》中的具体法律条款。这种普通法体系表明:一方面是封建王国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对罗马人的让步;另一方面是随着哥特人受先进地区罗马文化熏陶的加深。公元895年特里布宗教大会又允许在婚姻等方面共同采用教会法规定的原则。公元932年版本的《西哥特法典》成为推行普通法体系的大成。

——摘编自张学仁《浅谈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融合》

材料二   拿破仑法典以立法技巧新颖,编排合理,逻辑严谨,概念清晰,语言简明而著称。法典颁布后,不仅适用于法国本土,而且在被征服的德国西部和西南部、意大利、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家大力推行,并对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产生了巨大影响。如荷兰、丹麦和许多拉丁美洲国家,以及东欧、亚洲的日本等国的立法,都曾以这个法典为范本。恩格斯曾经指出:“拿破仑法典成为世界各地编撰新法典时当做基础来使用的法典”。

——肖仪《〈拿破仑法典〉的阶级实质》

材料三   西方法律认为公正的司法程序要求在整体上,裁决活动不能偏向诉讼任何一方,裁决活动不应压抑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纠纷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彼此都拥有相等或对应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各方当事人在裁判者前面应有充分的机会、充足的手段陈述自己有关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主张,以维护其权益。

——摘编自左卫民《公正程序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述西哥特王国建设“普通法体系”的历史背景。指出日耳曼法的发展在法律方面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拿破仑法典成为“基础法典”的原因,指出拿破仑法典对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指出“公正的司法程序”应坚持的原则,结合所学指出西方法律体系中维护司法程序公正的制度。
22-23高二上·浙江·期中
知识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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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具有时代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罗马法学家区分了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国家和公共权力,私法则调整个人权利义务。罗马法给予私权完备的保护。而中国思想家则倡导家国一体、公权至上。这种对法律属性的分类和对公私权关系的认识,导致了中西法律进化之路开始循着不同方向发展,即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从氏族到家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公权始终优于私权;西方法律则走的是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到个人的个人本位道路,逐渐形成尊重私权的传统

——摘编自张锐智、田大川《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意义与启示》

(1)比较古代中国与西方法律思想的差异。依据材料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和西方法律思想对历史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材料二《拿破仑法典》是欧洲第一部民法典,它体现了民法的若干原则:如第八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又如法典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该法典用一千多条文规定契约,如“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拿破仑法典》不仅影响欧洲的立法,而且影响了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许多国家的民法参考了《拿破仑法典》,一些国家全文照搬,一些国家略加修改。恩格斯指出《拿破仑法典》是“全世界法典编幕的基础”。

——摘编自宣善传《从拿破仑法典的实施所想到的》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拿破仑法典》的原则,分析法典的历史地位。

材料三1907年4月,清民政部奏请厘定民法:“查东西各国法律,有公法私法之分……二者相因,不可偏废……中国律例,民刑不分,而民法之称,见与《尚书孔传》历代律文,户婚诸条,实近民法,然皆缺焉不完……拟请饬下修律大臣斟酌中土人情政俗,参照各国政法,厘定民律,会同臣部奏准颁行,实为图治之要。”1911年8月《大清民律草案》完成。法律涉及民众的财产、身份等私权关系,与社会个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包括总则、债权、特权、亲属、继承五编。前三编主要以日本《民法》为草本,同时也参考了德国、瑞士的《民法》,而后二编在采纳近代民法斟酌原则的同时,也较多地保留了中国的传统习惯。

——摘编自曹全来著《中国近代法制史教程》等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从“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角度,解读晚清时期中国民法的发展。(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与分析逻辑清晰)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之上,形成了家国合一的宗法伦理。中国法紧随宗族制成为道德执行工具,维护宗法等级是中华法系特质。春秋战国,礼崩乐坏,法家产生,其典型观点“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中国古代权力观念发达,所谓法,一是刑法,二是官僚机构组织法,形成了异常发达的以公法为主的法律体系。法治作为德治补充,为人治服务。

——摘编自《中国古代的“依法治国”》

材料二   随着日耳曼人建立的西哥特王国经济社会生活的进步,各族人之间逐渐寻求一些共识性法律原则和精神,这些共识日久天长后便又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法。自7世纪以来,西哥特王国历朝都力求制定一种既适用西哥特人又适用罗马人的普通法,因此,不断编撰法典。这些法典移植了《民法大全》中的具体法律条款。这种普通法体系表明:一方面是封建王国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对罗马人的让步;另一方面是随着哥特人受先进地区罗马文化熏陶的加深。公元895年特里布宗教大会又允许在婚姻等方面共同采用教会法规定的原则。公元932年版本的《西哥特法典》成为推行普通法体系的大成。

——摘编自张学仁《浅谈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融合》

材料三   《法国民法典》(1804摘编)

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治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述西哥特王国建设“普通法体系”的历史背景。指出日耳曼法的发展在法律方面的作用。
(3)材料三体现了哪些立法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得以颁布的社会背景。
法律在古今中外的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成文法传统源远流长,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再至《大清律例》,一脉相承,沿革清晰。除律外,令、格、式、典、敕等也是国家制定法的重要形式,这些法律形式虽名称不一,但在法的效力渊源上基本相同,都是由皇帝和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发布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至上的皇权和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统治者采用各种手段强化政治控制,侵犯皇权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是重点打击对象。因而以惩恶为目的的刑法被特别强调,刑法体系既发达又严密,对维护封建统治作用不大的民事行为,统治者则不够重视,因此国家制定的法律中涉及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较少。

——摘编自王谋寅《论中国古代法律秩序的特征》

材料二: 1800812日,拿破仑下令成立民法典委员会,编纂新的民法法典,在他的亲自干预下,法典于1804321日正式颁布实施。1807年,这部法典正式定名为《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确认资产阶级财产所有权原则,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不可侵犯性,维护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拿破仑法典》确认了契约自由和契约自治的原则,还确认了自由平等的原则,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人们在民法上是自由平等的,这种对所有法国人都适用的统一的民法,连同大革命时期颁布的各种立法,对于摧毁封建制度、强化资产阶级国家的中央集权制起了重要作用,也确立了资产阶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欧洲其他国家乃至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编自《世界历史解说词100集》

材料三:   1950年代到1980年代,民法起草作业曾经几次启动,但又随之几次中断,是因为社会体制一直处于变革之中,法律关系难以确定。后来立法机关鉴于改革开放时代的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先公布《民法通则》、分别制定民事单行法,如1980年的婚姻法、1985年的继承法、1986年的民法通则、1991年的收养法、1995年的担保法、1999年的合同法、2007年的物权法、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等,这些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法律相对比较散乱、零碎甚至有冲突,在保护人的权利方面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不可能像民法典那样发挥出整体效应和统一规范,待条件成熟后再编纂统一民法典的渐进主义策略。

在一个成文法体系的国家,没有民法典,公域与私域之间的边界就是模糊不清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很难明确化、稳定化。因此,我们的确需要一部高质量的、适应结构大转型趋势的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摘编自安徽凤凰网络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拿破仑法典》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拿破仑法典》的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背景。
(4)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法制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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