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178
有学者指出,唐代实施两税法以来,“天下之财,限为三品:一曰上供(中央);二曰留使(节度、观察使);三曰留州……”。州府征收的税额及日期由朝廷确定,征收钱物除上报朝廷外,部分留地方用于日常开支及防备水旱灾害等。该学者认为,两税法的实施( )
A.改变了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 | B.加剧了唐中后期的藩镇割据 |
C.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 | D.有利于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 |
22-23高三下·四川·阶段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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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料记载:“自国家置两税以来,天下之财限为三品:一曰上供(中央),二曰留使(节度、观察使),三曰留州。皆量出以为入,定额以给资。”这种财政分配制度( )
A.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 B.解决了藩镇割据问题 |
C.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力 | D.使中央政府职能转变 |
两税法实施细则的《起请条》规定:“每道定税讫,具当州府应税都数,及征纳期限,并支留、合送等钱斛斗,分析闻奏。”其中“支留”为中央划拨地方的部分;“合送”为上缴中央的部分,因此“自国家置两税以来,天下之财,限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这反映出唐代实施两税法的实质是( )
A.中央与藩镇博弈的结果 | B.政府对农民人身控制加强 |
C.确保农民生产时间充裕 | D.国家税收征收方式的调整 |
唐代两税法在行政体系具体实施时分为上供、送使、留州。即将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各州的赋税一分为三:一部分上交给中央政府;一部分输送于节度使、观察使府,亦称留使;一部分留作本州用度。由此可知,两税法的实施( )
A.削弱了藩镇割据的形势 | B.协调了中央与地方关系 |
C.渗透了以民为本的理念 | D.使中央掌控税收调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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