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134
1960年12月13日,周恩来在中南海召集各位副总理和负责人开会,对“大跃进”以来经济工作进行总结。他说:“我们做错了事,看来有一半是由于我们经验不足,在座的各位都在内。许多事情是我们提倡的……许多错事中,人为的因素占三分之一以上。既然这样下去不行了,就应当主动改正。”为此,中共中央实行(     
A.八字方针B.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C.双百方针D.四个现代化的总目标
22-23高一下·重庆·期末
知识点:国民经济的调整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类题推荐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新政协会议,是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法、《共同纲领》等,并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一切大政方针,都先要经过(新政协)全国委员会协议,然后建议政府施行。等到将来根据全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和土地改革的情况及人民进步的程度,才可能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那时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是它仍将以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而存在,国家大政方针仍要经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新政协会议是负有伟大的成立新中国的责任的。

——摘编自周恩来《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

材料二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的道路。宪法草案序言中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起,我国已经按照社会主义的目标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因此,我们有完全的必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个像现在向各位代表提出的这样的宪法,用法律的形式把我国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肯定下来。

——摘编自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1954年9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变化。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当时中国制定宪法的原因并简述宪法体现的主要原则。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