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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较易0.85 引用3 组卷113
唐代颜真卿知抚州时,诗人杨志坚固屡试不第,其妻到州府请求离婚。颜真卿依《唐律》“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不为犯罪)”,笞(以细竹条打臀腿)其妻二十后任其改嫁,同时赠杨志坚财物若干并在军中给他安排工作。这反映了当时(     
A.门第入仕颇为普遍B.民事审判不甚严格
C.社会氛围较为开放D.女性家庭地位低下
22-23高二下·甘肃张掖·阶段练习
知识点: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