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76
鸦片战争前后,龚自珍、魏源等知识分子对清朝的律例与司法制度展开了批判,林则徐还主持编译了《各国律例》,但未引起重视。1902年,当英、美等国表示清廷司法体系臻于完善后可放弃领事裁判权时,清政府立即“参酌各国法律”,修订现行律例。这一变化折射出(     
A.晚清民族危机的加深B.列强政治侵略的转向
C.清廷发展洋务的决心D.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
22-23高一下·青海海东·阶段练习
知识点:清末新政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类题推荐
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作答以下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在中国古代,家族本位的法律价值取向贯穿了中国封建王朝制度的整个历史,法律与道德伦理相结合,构成了中国古代最具特色的家族法律体系。……古代西方法律则是以个人为本位的,西方法律文化在其产生之初就含有公平、正义的观念,而且源远流长。

——邓琦《中外法律比较研究》

材料二   鸦片战争加速了中国传统法律的转型。龚自珍、魏源等从自救的角度对清朝的律例与司法制度展开了批判。林则徐首倡“睁眼看世界”,主持编译了《各国律例》。1902年,英美等国表示,如清政府改变司法现状“皆臻完善”,可以放弃领事裁判权。清政府不得不“参酌各国法律”,修订现行律例。1905年,清政府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典为立法模式,大规模移植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开始法典编纂工作。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

——摘编自石田琢智(日本)《中日法律的近代转型的比较分析》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中、西方古代法律的价值取向及其根源。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向近代法律制度转型的原因及意义。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