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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61
【西欧封建社会】

材料一   领主和封臣之间的关系很快就和土地挂上了钩。法国北部的许多骑士和贵族为领主服务(通常是军事方面的),以此换来土地。这种以某些“条件”换来的土地被称作“封地”。当骑士和贵族不再为领主服务时,领主就可以把封地收回。一般来说,封地的拥有者就成为领主的封臣,在肃穆的誓言中效忠于领主,为他服务。对领主来说,授封土地是拥有武装保卫的快捷途径。因为在那个年代里,金钱很少。土地很多。

——朱迪斯·M·本内特《欧洲中世纪史》

材料二   900年左右的法国。封建主义还处在其最初的形式,只是种野蛮,原始的政府形式。但在当时,封建主义是一个用来应对时局的很有创意的策略:更重要的是,它成功了。维京侵略者退了回去,偷盗行为得到惩治,贸易所需的钱币也铸造出来。

——朱迪斯·M·本内特《欧洲中世纪史》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封君封臣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封君封臣制度产生的影响。
22-23高一下·湖北襄阳·阶段练习
知识点:西欧封君封臣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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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德意志君主已夺取罗马帝国的权力,但缺乏维持官僚机构、法院和军队所需资金。当时唯一可以供选择的办法就是将地产作为服务的报酬。但是,接受者们即封臣们倾向于地产当做私人领地来管理。(后来)政权转到了封臣们手中;封臣们的地产即采邑实际上已变为私有财产。这些强有力的封建主再把他们的土地分成更小的封地,分给那些依靠他们而不是依靠国王的追随者。封建领主和封建契约,规定了彼此间的某些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封建领主提供封地以外,还应提供保护;而封臣则应根据当地习惯,每年服一次兵役,通常约40天。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要把西欧与同时期那些刚刚部分步入文明阶段并且变革也同样迅速的社会相比。欧洲的统治局面与非洲的局势相近,尤其是与日本的局势更为相似。日本可以说是与欧洲同期的唯一一个封建社会。而在对外扩张的兴趣上,西欧要比日本大的多,十字军东征就是一个明证。

——皮特·N·斯特恩斯《全球文明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封君封臣制度产生的背景,并分别说明封君和封臣的权力和义务。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一例日本政府在封建社会时期对外扩张的史实。试以10-12世纪日本的相关史实,从经济组织形式及其秩序维护、制度保障方面说明欧洲的统治局面“与日本的局势更为相似”。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任务。

材料   城市居民主要都是从富裕的农民阶层走来的,但也包括流浪者、逃跑的农奴,还有小贵族们那些野心勃勃的子女。总之,就是快速增长的人口中多余的人全都聚集到城市里。城镇最初也受其地区内的贵族、主教或修道院的管制,因此,地主可以向城市居民征收各种赋税,也可以维持城镇的秩序。但是,城市里最富有的居民——商人们,早早地就开始反对这样的操作。他们强烈希望能够拥有更适合商业人士的特权:免付一些费用、行动上的自由、免费过路(过桥费和过堡费)拥有城镇财产,以及自治的自由。到12世纪时,地主们已经开始赋予商人们上述权力的一部分,甚至全部。这些规矩被写进“自由特许令”里,或称“城市特许令”。有的贵族是迫于城市暴动和反抗的压力;有的认识到他们辖地内这些繁荣的商业中心能带来的经济利益,而自愿发布这些法令;还有的贵族则主动在新城镇发布特许令,通过给予优惠条件的形式吸引商人们的到来。要求城市自治的呼声如此之高,有的历史学家甚至写道,在12世纪发生过一次“自治运动”。实际上,每一个城市特许令都造就了一个半自治的政法实体,在欧洲的许多地方被称为“市自治体”。市自治体有自己的政府、法庭、税务机构和关口。城市居民通过他们自己的法庭来实施他们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税收方式,简单地说,他们有了处理自己事务的权力,这才是最有意义的。

——摘编自【美】朱迪斯·M·本内特、C·沃伦·霍利斯特著《欧洲中世纪史》

(1)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城市自治的原因并指出城市获得自治权的方式。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城市自治的意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欧洲(特别是西欧),国王将土地分配给他的封臣,以换取对方的军役义务。而且土地分封可逐级地分下去,大封建主封给比他小的封建主,最后及于农民,这样的土地分封制形成一种金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在典型的封建社会中,“我的附庸的附庸不一定是我的附庸”,高一层的封建主只对他的直接受封人发号施令。反过来,低一层的封建主(或农奴)只对他的直接封主有服从义务。因此,国王不一定能号令所有贵族(或全国“子民”),大贵族也不能号令全体小贵族。封主与封臣的关系用契约形式确定,彼此间都有权利和义务。这种契约是一种双向契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就违反了封建契约。当国王逆法律而行时,该国臣民可以抗拒国王,甚至可以参与发动对他的战争,并不由此而违背其效忠义务。

——摘编自刘成《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

材料二   大小土地贵族为了各自的利益逐渐结合起来,达成了一种被称为“封君封臣”制的契约。大地主作为封君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恩赐给投奔自己的下级地主贵族,使之成为自己的封臣。作为报偿,封臣要为封君提供武装支持。这种“采邑”或恩赐地,起初是可以废除或以其他名义取消的,但不久就成为世袭的“封土”了。这些“封土”成了西欧中世纪的庄园,它是西欧当时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

——摘编自王文杰、左学德《论中世纪日本与西欧庄园制的异同》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欧洲封君封臣制度的基本内涵。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欧洲封君和封臣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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