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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较难0.4 引用4 组卷302
赎刑制度,是指犯人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的一种制度。创设于夏朝,东汉时成为定制,唐朝趋于完备。唐玄宗天宝六年,敕令:“应征正赃及赎物,无财以备,官役折庸,其物虽多,限聚三年。”这一敕令有利于(     
A.维护特权阶层的利益B.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C.保障统治机构的稳定D.缓和阶级矛盾的冲突
2023·辽宁·一模
知识点: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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