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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3 组卷956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城,而弱者丧社稷。

——《汉书•食货志》

材料二:(宋神宗)与王安石论助役事,安石辩数甚力。上曰:“无轻民事,惟艰。”安石曰:“陛下固知有是说,然又须审民事不可缓。”上曰:“修水土诚不可缓。”安石曰:“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岂特修水土乃为民事?如修水土非陛下能胜异论,则谁肯为陛下尽力?且议助役事已一年,须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问百姓,然后立法,法成又当晓谕百姓,无一人有异论,然后着为令,则其于民事,可谓不轻矣。”

——《续资治通鉴长编》


(1)材料一中“富者累百巨万”、“强者兼州城”的现象,分别与商鞅变法的什么措施有关?
(2)根据材料二简述王安石的观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相应的改革措施。
(3)材料一、二反映的共同主题是什么?据材料回答两次改革的侧重点是什么?
13-14高三上·浙江台州·阶段练习
知识点: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变法庆历新政与王安石变法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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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城,而弱者丧社稷

——《汉书食货志》

材料二   (太和)九年,(北魏孝文帝)下诏均给天下民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露田)。……诸土广民稀之处,随力所及,官借民种莳……诸地狭之处,……乐迁者听逐空荒,不限异州他郡,惟不听避劳就逸。其地足之处,不得无故而移。……诸宰民之官,各随地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离职)相付。卖者坐(处罚)如律

——《魏书食货志》

材料三   (宋神宗)与王安石论助役事,安石辩数甚力。上曰:“无轻民事,惟艰。”安石曰:“陛下固知有是说,然又须审民事不可缓。”上曰:“修水土诚不可缓。”安石曰:“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岂特修水土乃为民事?如修水土非陛下能胜异论,则谁肯为陛下尽力?且议助役事已一年,须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问百姓,然后立法,法成又当晓谕百姓,无一人有异论,然后着为令,则其于民事,可谓不轻矣。”

——《续资治通鉴长编》


请回答:
(1)材料一是怎样评价商鞅变法的?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商鞅其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
(2)据材料二概括授田的主要标准。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授田在当时的作用。
(3)据材料三简述王安石的观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相应的改革措施。
(4)以上材料反映的共同主题是什么?据材料回答三次改革的侧重点是什么?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
一一《汉书·食货志》
材料二 (太和)九年,(北魏孝文帝)下诏均给天下民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露田)。……诸土广民稀乏处,随力所及,官借民种莳……诸地狭之处,乐迁者听逐空荒,不限异州他郡,唯不听避劳就逸。其地足之处,不得无故而移。……诸宰民之官,各随地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各六顷。更代(离职)相付。卖者坐(处罚)如律。
一一《魏书·食货志》
材料三 (宋神宗)与王安石论助役事,安石辩数甚力。上曰:“无轻民事,惟艰。”安石曰:“陛下固知有是说,然又须审民事不可缓。”上曰:“修水土诚不可缓。”安石日:“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岂特修水土乃为民事?如修水土非陛下能胜异论,则谁肯为陛下尽力?且议助役事已一年,须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问百姓,然后立法,法成又当晓谕百姓,无一人有异论,然后着为令,则其于民事,可谓不轻也。”
一一《续资治通鉴长编》
(1)材料一是怎样评价商鞅变法的?
(2)据材料二概括受田的主要标准。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受田在当时的作用。
(3)据材料三简述王安石的主要观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相应的改革措施。
(4)以上材料反映的共同主题是什么?据材料回答三次改革的侧重点分别是什么?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城,而弱者丧社稷

——《汉书食货志》

材料二   (太和)九年,(北魏孝文帝)下诏均给天下民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露田)。……诸土广民稀之处,随力所及,官借民种莳……诸地狭之处,……乐迁者听逐空荒,不限异州他郡,惟不听避劳就逸。其地足之处,不得无故而移。……诸宰民之官,各随地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离职)相付。卖者坐(处罚)如律

——《魏书食货志》

材料三   (宋神宗)与王安石论助役事,安石辩数甚力。上曰:“无轻民事,惟艰。”安石曰:“陛下固知有是说,然又须审民事不可缓。”上曰:“修水土诚不可缓。”安石曰:“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岂特修水土乃为民事?如修水土非陛下能胜异论,则谁肯为陛下尽力?且议助役事已一年,须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问百姓,然后立法,法成又当晓谕百姓,无一人有异论,然后着为令,则其于民事,可谓不轻矣。”

——《续资治通鉴长编》


请回答:
(1)材料一是怎样评价商鞅变法的?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商鞅其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
(2)据材料二概括授田的主要标准。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授田在当时的作用。
(3)据材料三简述王安石的观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相应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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