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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44
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一典当人想在土地典出多年后以原价赎回,而救赎时货币已大为匹值,典主不同意,因而成讼。当时法定必须采用纸币交易,法官胡颖判曰:“法意、人情,实同一体,徇人情而违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于是判决典当人以出典时的铜钱回赎。这说明宋朝司法讲求
A.天理人情   国法兼顾B.道德观念   左右司法
C.重情轻法   赢得民心D.儒法合流   引经决狱
22-23高二上·安徽合肥·期末
知识点: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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