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明太祖认为“备荒之政,莫善于预备仓”,因而“令天下县分各立预备四仓,官为籴谷收贮,以备赈济”。在预备仓的粮食发放问题上,朱元璋明确规定,凡遇岁饥先发仓廪以贷民然后奏闻,对于赈济迟缓、坐盗仓粮、瞒报灾情的渎职腐败现象,重惩不贷。明成祖即位后,水旱朝告夕赈,无有壅蔽。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三月,河南登封县赈饥荒即“发预备仓谷”。明仁宗在位时,户部请以备储官麦贷民,仁宗训示“即赈之,何贷为”;听到民众缺食,仁宗遂打破部臣预闻的成规,令杨士奇即刻就地草诏。宣宗即位不久,山西盂县、山东济宁州、河南磁州将预备仓粮米借给饥民,俟秋成如数还官。
——摘编自王卫平、王宏旭《明代预备仓政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 1932年10月,国民政府监察院副院长向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提出调节民食案,内容包括督令各县恢复积谷仓,由中央择粮食主产区设置“总储备仓”等。1933年10月,行政院又通过“官买积谷,以利农村案”。同月,蒋介石在南昌召集粮食会议,制定兴办仓储计划,由行政院命内政部、实业部及各省市认真办理。在仓储种类上,将仓储分为国立储备仓、省立储备仓、县仓、区仓。地方原有旧制积谷仓库,应立即恢复或改组。在粮食储备数量上,规定县仓应陆续积谷至10000石以上;区仓储备数量应在1000石以上,乡仓应在500石以上。
——摘编自任新平《近代中国粮食储备制度的变迁》
(1)概括明朝前期储粮备荒制度的特点。
(2)指出国民政府重建粮食储备体系的背景,并运用唯物史观谈谈你对国民政府仓储计划的认识。
材料一 北宋初期,开封建有二十多座粮仓,统称在京诸仓,每年约有六百万石江淮漕粮经汴河运至京师。北宋后期,在京诸仓规模进一步扩大,数量增至五十余所,为首都粮食供应提供了重要保障。地方设置州仓和县仓,诸州县仓的主要职能是受纳租税、支给官兵廪禄,以及救济灾荒等。此外,宋朝还设置了专门的备荒仓储。除继承前代常平仓、义仓外,还创建了广惠仓、惠民仓。惠民仓功能与常平仓类似,“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广惠仓侧重于常规性济贫,是为配合政府福利机构而专门设立的恤贫仓储。总之,宋代仓储无论在种类上,还是在分布范围与职能发挥上都大为扩展,仓储制度更趋成熟、完善。
——摘编自杨芳《“国家大本,足食为先”:宋代仓储制度的发展与创新》
材料二 晚清时期,仓储制度在实施中弊窦丛生。按例每年秋天常平仓要采买仓谷,但地方官在领银后拖延时日,不及时采买。常平稻谷还常被地方官私行变卖,“任意侵挪”。道光以后,积钱不积谷,寝成风气。对此,清廷一再申饬:“国家设常平仓,原备民间缓急之需……猝遇需米之时,岂银两所能济用。”此后,虽再三谕令复归积谷,然各省并不付诸行动。同时,拿常平仓的盘查来说,大多欺瞒掩饰,形同虚文。据奏报,常有“不肖有司等闻钦差将至,向绅衿富户挪移借贷,以掩其亏空之项”。此外,靠民间捐助的社仓,在捐助者和受益者间往往发生矛盾。捐助谷物的,一般是农村殷实之户,这些人遇歉年不指望社仓赈济,因而在捐助时往往退缩不前。而农村贫困户无力捐助社仓,一遇歉年,又只能靠社仓赈济。这种矛盾使得许多社仓难以为继,办一段时间后就形同虚设了。
——摘编自任新平《民国时期粮食安全研究》
材料三 1978年以来我国粮食安全政策演变表
1978—1984年 | 粮食购销政策不变,提高粮食收购价格,计划调控方式初步转变 |
1985—1990年 | 废除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建立价格双轨制,扩大市场对生产的调节 |
1991—1993年 | 通过购销同价和保量放价政策,废除粮食统销制度,力图发挥市场作用 |
1994—1997年 | 通过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发挥稳定器作用,同时调节农民收入 |
1998—2003年 | 在供求改善前提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
2004年以来 | 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 |
——摘自周庆元《建国以来党领导粮食安全工作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影响宋代仓储制度发展的因素,并分析宋代仓储制度的积极作用。(2)根据材料二,概括晚清时期仓储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78年以来我国粮食安全政策的总体特征。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从历代粮食安全政策的演进过程中得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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