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董仲舒认为,汉朝建立后“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主要原因是政治指导思想不统一,“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因而统一法度必先统一政治指导思想,只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能使“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这一主张的具体含意是要求汉武帝用儒术,特别是“公羊”家所阐释的“《春秋》之义”去改造法律,将儒家衡量是非之尺度纳入汉朝律令之中,从而将承秦而来的汉朝法律改造成推行道德教化的工具。
——摘编自袁行霈、严文明等《中华文明史(第二卷)》
材料二 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唐律疏议》明确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律的法律形式也已经相当完备,“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在法律的实施上,唐代统治者强调慎狱恤刑,特别是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唐太宗就曾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简宽。”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了刑罚的滥用。
——改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三 《大明律》草创之初,律令总裁李善长说:“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集其成。今制宜遵唐旧。”所以《明律》的大体,是沿于《唐律》的。其诸律的总纲,谓之名例律,冠于篇首,多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清朝的法律,全以《明律》为蓝本,编纂于顺治三年。康熙十八年,命刑部:“律外条例,有应存者,详加酌定,刊刻通行。”至乾隆五年,篡入定例一千条,公布施行。自此,合律和条例为一书,遂称为《大清律例》。
——摘编自吕思勉《白话中国史(近世卷,明清流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董仲舒的主要思想主张,简析这些思想主张所产生的重要历史影响。
(2)根据材料二,归纳“唐律”所具有的特点。结合所学,简要说明《唐律疏议》的重要历史地位。
(3)根据材料三,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在明清时期得以传承和完善的表现。结合所学,概述明清时期在乡约教化方面出现的新变化。
材料一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 | 《论语》 |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弟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遣匹夫。”“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 《韩非子》 |
材料二 董仲舒认为,汉朝建立后“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主要原因是政治指导思想不统一,“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因而因统一法度必先统一政治指导思想,只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能使“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这一主张的具体含意是要求汉武帝用儒术,特别是“公羊”家所阐释的“《春秋》之义”去改造法律,将儒家衡量是非之尺度纳入汉朝律令之中,从而将承秦而来的汉朝法律改造成推行道德教化的工具。
——摘自袁行霈等《中华文明史(第二卷》
材料三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独树一帜的灿烂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其中既包括升平之世社会发展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社会动荡的深刻教训。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已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
——引自《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
(1)根据材料-,写出先秦时期两种不同的治国思想,其中被战国时期诸侯国君实际采用的是哪一治国思想,请结合所学简要分析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董仲舒的主要思想主张,并结合所学简要说明这些思想主张所产生的重要历史影响。
(3)根据材料三习近平讲话中“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提示写出当下中国“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并结合所学列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3个突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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