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3 组卷137
法律与教化

材料一   《唐律疏议》中有十恶重惩原则,如谋反:“谓谋危社稷”。然王者…奉上天 之宝命……为子为臣……将起逆心故曰“谋反”。如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 母……”。如大不敬,指对帝王不尊敬的言行,为帝王配制药物有错误,为帝王做饭菜误犯食禁,无礼对待帝王派遣的使者。如不孝,指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居父母丧时嫁娶作乐,脱去丧服,改着吉服。如不义,“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此外还有八议原则:亲、故、贤、能、功、贵、勤、宾这八种人犯罪“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以及刑事责任年龄及老幼废疾减免刑法原则(七十以上老人,十五 以下儿童),死刑复议原则等。

材料二   1905年的“洛克纳诉纽约州案”是一桩具有代表性的重要劳工权益案。当时,经过工人阶级的艰苦斗争,纽约州议会终于通过一项法律,禁止面包房老板让雇工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一个叫洛克纳的老板第二次违反这一法律时,法院对他处以50美元的罚金。洛克纳不服,最终把这个案件上诉到了最高法院。洛克纳的辩护律师声称: 纽约州的这项立法偏袒工人,损害老板,因此违反了宪法修正案第14条中“平等保护条 款”。而且,宪法第5条修正案,也禁止各州不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权,而“程序”就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而建立。19世纪末的美国,资本权力几乎决定了一切。这期间,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例确立并发展了这一原则。因此,经过激烈的辩论,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判洛克纳胜诉。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对《唐律疏议》的原则进行简要说明。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22-23高二上·北京顺义·期末
知识点: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类题推荐
法律与教化

材料一   西周初,实行礼制,提出“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等主张。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为政以德”,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韩非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儒家学者以经义注释和施用法律之后,儒法会通合流加速,礼与法的关系形成“本”与“用”的关系。《唐律疏议》规定“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笞者,击也,又训为耻。徒者,奴也,盖奴辱之。规定的十大恶行,不孝为其中之一、责骂父母者以谋杀论处,父母身故密不举哀的判处流刑。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礼有治国、理家、律己的功能,礼刑结合、儒法会通,成为中国古代社会长治久安、国家治理的关键。

——摘编自张晋藩《辉煌的中华法制文明》

材料二   1条第1款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1条第2款众议院人数和直接税税额均应按本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于各州,各州人口数目指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3/5。自由人总数包括必须在一定年限内服役的人,但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第安人。

2条第1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3条第1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修正案第1条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

修正案第4条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等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

——摘编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阅读材料一、结合所学,简述西周至唐朝法律与教化的演进,并谈谈你的看法。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概括近代美国法律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