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较难0.4 引用1 组卷195
北宋仁宗以前,江淮、两浙、荆湖等地的佃农迁徙“多被主人(地主)抑勒,不放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予凭由,方许别住”。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诏:“自今后客户(佃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日毕,商量去处,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起移。如果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这反映出仁宗时期( )
A.地方势力膨胀 | B.租佃关系衰退 |
C.政府管理失控 | D.人身束缚减轻 |
22-23高三上·重庆渝中·阶段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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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十一月诏令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等州军:“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日毕,商量去处,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州县论详。”材料反映了宋代
A.经济重心逐渐南移 | B.佃户人身依附关系减轻 |
C.商品经济得到发展 | D.国家放松对经济的控制 |
如图为宋仁宗于1027年11月发布的诏令内容节录。它反映出诏令所涉及的地区( )
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旧条,私下分田客,非时不得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与凭由,方许别住,多被主人抑勒,不放起移。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田收田毕日,商量去处,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 |
A.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 | B.佃农与雇主的社会地位趋于平等 |
C.租佃契约得到国家法律保障 | D.政府主导北方人口向南方的迁移 |
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十一月诏令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等州军:“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日毕,商量去处,各取稳便……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州县论详。”材料反映了宋代
A.经济重心逐渐南移 | B.政府放松对社会的控制 |
C.商品经济得到发展 | D.土地兼并之风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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