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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11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第一届高等文官考试在南京举行;1933年,第二届高等文官考试在南京与北平两处举办。从这两年的高等文官考试报考与录取人数来看,全国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江苏、浙江、广东、河北、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第二梯队为山西、河南、四川、山东、辽宁、吉林,第三梯队为余下省份。如果将这种梯队的划分与清代科举大、中、小省的分层相对比,可以发现二者基本一致。广东省值得特别注意,它在清代科举考试只属于中等省份,但在当时的文官考试中占据了十分显眼的位置。第一届、第二届高等文官考试之后,边疆省份开始呼吁设立专门保障名额,呼吁在边疆省份设立考试地点、取消外语科目、降低录取标准以及切合边疆省份的实际需求。1937年,张继等人在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议,高等文官考试应分区定额录取,并分处举行。

——摘鳊自刘希伟《从自由竞争到分区定额:中国近代高等文官考试制度的演进脉络》


根据材料,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就所拟论题进行阐释。(要求:论题明确,逻辑合理,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22-23高二上·山东济南·期中
知识点:民国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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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民国初年,“人民有应任官考试之权”之条被纳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孙中山主持颁布《文官考试委员会官取令(草案)》《文官考试令(草案)》等重要文官考试法律草 案。随后,《文官高等考试令M文官高等考试典试令》《文官高等考试法》《文官高等考试法施 行细则》等相继颁布。民国政府于1916年、1919年先后举行过两次高等考试。关于录取人,“江苏五十六人,合之外交官四人则为六十人,居第一位。湖北四十四人,浙江三十二人, 直隶三十人,江西二十一人,湖南二十三人,四川二十一人,奉天十三人,山东十二人,京兆三 人,又有旗籍一人”。

——摘编自李俊清《现代文官制度在中国的创构》

材料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高等文官考试地点,第一届仅有南京,第二届为南京与北平(今北 京),第三届又增加广州与西安两市。1934年在全国考铨会议上,甘肃省教育厅厅长指出 “以往中央举行之高等文官考试,本省无一录取者”,计划向大会提议“规定边远省份高考名额”。考试院提出关于边疆省份从宽录取的提案,说“边省教育,尚不如内地发达,若不从宽取录,则人才无普遍登进之机会,对于政治之统一,或亦不无影响”。1946年的南京国民政 府“制宪大会”将“公务人员之选拔,应实行公开竞争之考试制度,并应按省区分别规定名额, 分区举行考试,非经考试及格者不得任用”条文,载入宪法。

——摘编自李里峰《南京国民政府公务貪考^制度的若干问题》


(1)根据材料一,概括民国初期高等文官考试制度的特点,并归纳民国初^高等文官考试制 度确立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指出南京国民政府高等文官考试的改革举措,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上述改 革举措实施的原因。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清朝前期,仅江南一省的赋税就占了全国的三成,科举考试录取更有“天下英才,半数尽出江南”之说。清政府专门设立了两江总督并增派淮阳总督、安徽巡抚等官员进行协同管理。顺治帝后期,江南省被拆分为江苏、安徽两省,如下图(图1、图2)。


材料二清初为便于统治明代故土,仍沿用明制承宣布政使司,仅改北直隶为直隶,南直隶为江南承宣布致使司,即废除了南京为留都的地位。康熙年间,改布政使司为省,因认为全国区划为十五省,其制过大,先后分湖广省为湖南、湖北两省,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分陕西省为陕西、甘肃两省,汉地被拆为十八省。在边疆,清朝施行与内地不同的行政区划制度,由中央设辖区,委派重臣,如在东北地区设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及在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在新疆设伊犁5个将军辖区,但伊犁将军一直待在中原,在西藏、西宁设办事大臣辖区,蒙古则采取其民族的盟旗制,连同内地18省,全国共为26个政区,为中国现代省的政区划分奠定了基础。清代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府下领散州和县。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清政府对江南省的拆分。
(2)根据材料二,概括清代行政区划设置的特点。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代行政区划的历史作用。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清朝前期,仅江南一省的赋税就占了全国的三成,科举考试录取更有“天下英才,半数尽出江南”之说。清政府专门设立了两江总督并增派淮阳总督、安徽巡抚等官员进行协同管理。顺治帝后期,江南省被拆分为江苏、安徽两省,如下图。


材料二   清初为便于统治明代故土,仍沿用明制承宣布政使司,仅改北直隶为直隶,南直隶为江南承宣布致使司,即废除了南京为留都的地位。康熙年间,改布政使司为省,因认为全国区划为十五省,其制过大,先后分湖广省为湖南、湖北两省,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分陕西省为陕西、甘肃两省,汉地被拆为十八省。在边疆,清朝施行与内地不同的行政区划制度,由中央设辖区,委派重臣,如在东北地区设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及在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在新疆设伊犁5个将军辖区,但伊犁将军一直待在中原,在西藏、西宁设办事大臣辖区,蒙古则采取其民族的盟旗制,连同内地18省,全国共为26个政区,为中国现代省的政区划分奠定了基础。清代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府下领散州和县。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清政府对江南省的拆分。
(2)根据材料二,概括清代行政区划设置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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