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4 组卷112
北宋在地方各路设有转运使司、提点刑狱使司、提举常平使司和安抚使司,上述四个机构既互相平行,又互相监督,并共同负责对地方州郡的监督,故又有“外台”之称。北宋此举意在( )
A.防止地方割据势力 | B.实行重文抑武方针 |
C.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 D.摆脱朝廷财政负担 |
22-23高一上·江苏扬州·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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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在中央设“二府三司制”,作为宰相办公机构的“中书门下”(政事堂)行使行政权,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军事上,枢密院有调兵权而不统兵,禁军机构“三衙”实际统兵却无权调兵;在地方,“路”一级设置四个平行机构(安抚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州”一级在知州(知府)之外增设通判。这种制度设计主要追求的是( )
A.中央加强皇帝专制,地方分权自治 | B.实行崇文抑武方针,抑制武将割据 |
C.各权力端相互制衡,防止一方擅权 | D.实行三省六部制度,六部相互制约 |
北宋设置了许多路级机构,主要有转运司、安抚司提举常平司和提点刑狱司等。四司中的转运司又称“清司",主管一路的财政:安抚司又称“帅司”,主管一路的军政,除安抚司外,其余统称“监司"。此外,各司都有一个职能,即分别监察本路官员,又彼此监督,互不统摄。这说明宋初体制的特点是( )
A.事权分化,集权加强 | B.军权独立,形成割据 |
C.军政统一,效率提升 | D.吸取教训,重文轻武 |
北宋统治者发明了路-州-县虚三级制的地方行政体系,即在州县之上不设立集权的单一行政机构,而是按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经略安抚、提举常平四司,分管财政、刑罚、军事、仓储救济等事,且诸司所管诸路并非一一对应。这种做法
A.防范了宰相的擅自专权 | B.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 |
C.强化了君主的专制权力 | D.限制了地方势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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