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0 组卷142
下表所示为1928年国民党《训政纲领》的主要内容(部分)。这表明当时( )
条例 | 主要内容 |
第4条 | 国民党将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付托于国民政府总揽而执行之 |
第5条 |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 |
第6条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之修正及解释,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议决之 |
A.国民政府执政能力得到提升 | B.国民党意在实行“一党专政” |
C.政治民主化取得阶段性成果 | D.孙中山宪政思想被完全继承 |
类题推荐
1928年,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以“继承总理(孙中山)遗教”为口号,颁布了《训政纲领》。下面为该纲领的部分内容。由此可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训政纲领》( )
第3条 | 中华民国于训政期间,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 |
第4条 | 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行之 |
第5条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之修改及解释,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决行之 |
A.丰富了孙中山的革命思想 | B.开启了中国政党政治的序幕 |
C.完善了国家行政管理体系 | D.意在为一党专政寻求合法性 |
下表是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通过的《训政纲领》(节选)内容,对此解读最准确的是( )
第一条 | 中华民国于训政时期开始,由中国国民党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 |
第二条 | 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以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 |
第五条 | 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行之 |
第六条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之修正及解释,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议决行之 |
A.主权在民政治理念得到了践行 | B.国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 |
C.国民政府建立了民主政治体制 | D.国民党被确认为最高训政者 |
孙中山主张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1928年国民党通过《训政纲领》,如图为其部分内容。这说明在“训政”时期( )
一、中华民国于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 二、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以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 四、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付托于国民政府总攬而执行之…… |
A.国家政权实际上由国民党总揽行使 |
B.初步奠定了近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 |
C.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袁世凯的专制独裁 |
D.孙中山“主权在民”的初衷得到真正贯彻 |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