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263
孙中山在《建国大纲》中提到“训政”是“对于人民之政治知识、能力,政府当训导之,以行使其选举权,行使其罢官权,行使其创制权”。这说明孙中山“训政”的最终目标是实现( )
A.国家统一 | B.和平建国 | C.民族独立 | D.主权在民 |
22-23高二上·广东江门·阶段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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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程序”论是孙中山三民主义政治学说的内容之一,即主张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孙中山认为,只有经过这样的步骤,才能实现最后的目标,即( )
A.政党政治 | B.法律治国 | C.主权在民 | D.平均地权 |
1924年,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指出;“(训政是)一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1928年,蒋介石在《训政纲领》中提到:“在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监察五权,由国民党政府总揽执行。”这表明( )
A.国民党发展了美国三权分立的理论 | B.蒋介石践行了孙中山的“训政”理念 |
C.当时中国尚不具备基层自治的条件 | D.“训政”沦为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工具 |
国民党在《训政纲领》中公开声称,“在人民未经政治训练及未完全了解实行三民主义以前,唯有党能代表全国人民负建国之大任”,“以国民党独负全责,领导国民,扶植中华民国之政权治权,而使之发展,以入宪政之域,固至为明显”。国民党此举( )
A.是对孙中山宪政设计的完全继承 | B.旨在提高国民的政治觉悟 |
C.意在剥夺人民权利实行独裁统治 | D.表明政党政治在中国破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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