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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9 组卷351
1908—1911年,清政府先后公布两份宪法性质的法令。对后者的合理解释是(     
1908年8月《钦定宪法大纲》1911年11月《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凡立法、行政、司法皆归(君上)总揽;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令批准都不得见诸施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涉;宣战、媾和、缔约“由君上亲裁”……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皇帝继承之顺序,于宪法规定之;皇帝对内使用军队“须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国际条约非经国会之议决不得缔结……
A.政治改革的重大突破B.拉拢立宪派的政治欺骗
C.应对时局的被动之举D.清末“新政”改革的继续
2022高三上·全国·专题练习
知识点:武昌起义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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