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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139
唐朝注重法律制定,《唐律疏议》在中国和世界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影响。以下为若干记载
637年,房玄龄等把《贞观律》送呈太宗,总计为18700条。太宗对法律的兴趣经久不衰,他临终的遗嘱还吩咐他的继承者再次修订法典。651年,长孙无忌等把奉敕修订好的律、令、格、式的新版本奏报皇上《剑桥中国史》/剑桥中国隋唐史》[英]崔瑞德
651年,高宗皇帝修订法典《永徽律》653年首次编撰了一部疏议《永徽疏议》(即《唐律疏议》)用来教育司法官员以助于正确审判《哈佛中国史》/《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日]气贺泽保规
日本自奈良时代(710794年)开始零星地整理各项法律条文,直到平安时代(7941192年)制定“格式”,真正的整理和汇编绝于走上了正轨。9世纪是“格式”等法典逐步被编纂“仪式书”得到完善的时代《律令国家的转变》/[日]坂上康俊

有学生以上述材料探究唐朝法制史,下列推论正确的是(     
A.上述记载均出自他国著作,不能作为探究唐朝法制史的材料
B.通过阅读不同的材料,可以勾勒出唐朝法典编撰史的时间线
C.《贞观律》的制定早于《永徽律》,所以与《唐律疏议》无关
D.《律令国家的转变》及其记载,可以推断日本在照搬唐朝法典
2022高二下·湖南·竞赛
知识点: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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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隋唐统治者都强调立法内容要宽严适当,立法语言要便于司法官吏掌握,也便于老百姓了解。隋文帝时编纂的《开皇律》完全沿用了莒魏《新律》规定的八议制度,以及前代用官品折抵徒刑的官当制度。唐太宗时的《贞观律》以《开皇律》为基础,对《武德律》(唐高祖)作了增删修改,减少了死刑条款,缩小了反逆罪缘坐处死的范围。长孙无忌等人为《永徽律》(唐高宗在《贞观律》基础上编纂)作注,注释和律文合在一起,称为《永微律疏》(即《唐律疏议》),特别指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玄宗的《开元律》是在《永微律》基础之上编纂完成的。

——摘编自刘广安著《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规定“人权是天赋的”“人们生来平等而且始终是自由的”。通过1804年《拿破仑法典》、1807年商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和1810年刑法典的颁布,法国最先建立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以《拿破仑法典》为例,早在17世纪路易十四时,以“诏令”的方式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如1667年民事诉讼法令、1681年商法典等是《拿破仑法典》的渊源,且其中的所有权制度、债的一般原则、各种契约和嫁妆制度主要来源于罗马法,这些内容在法典内容方面所占比重放大。

——摘编自张芳芳《试论近代西欧法律制度的形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唐时期立法的特点及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隋唐相比,近代法国法律制度有何显著不同。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隋唐统治者都强调立法内容要宽严适当,立法语言要便于司法官吏掌握,也便于老百姓了解。隋文帝时编纂的《开皇律》完全沿用了曹魏《新律》规定的八议制度,以及前代用官品折抵徒刑的官当制度。唐太宗时的《贞观律》以《开皇律》为基础,对《武德律》(唐高祖)作了增删修改,减少了死刑条款,缩小了反逆罪缘坐处死的范围。长孙无忌等人为《永徽律》(唐高宗在《贞观律》基础上编纂)作注,注释和律文合在一起,称为《永微律疏》(即《唐律疏议》),特别指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玄宗的《开元律》是在《永微律》基础之上编纂完成的。

——摘编自刘广安著《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规定“人权是天赋的”“人们生来平等而且始终是自由的”。通过1804年《拿破仑法典》、1807年商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和1810年刑法典的颁布,法国最先建立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以《拿破仑法典》为例,早在17世纪路易十四时,以“诏令”的方式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如1667年民事诉讼法令、1681年商法典等是《拿破仑法典》的渊源,且其中的所有权制度、债的一般原则、各种契约和嫁妆制度主要来源于罗马法,这些内容在法典内容方面所占比重放大。

——摘编自张芳芳《试论近代西欧法律制度的形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唐时期立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隋唐相比,近代法国法律制度的显著不同,并分析近代法国法律制度形成的原因。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代,唐高祖令裴寂等人在隋朝《开皇律》基础上制定了《武德律》,并编纂了令、格、式,与律配套,开创了唐律的四种形式。唐太宗时,房玄龄、长孙无忌主持对《武德律》进行长达十年时间的全面修订,形成《贞观律》。“凡削繁去蠢,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唐高宗时,又由长孙无忌等人编纂《永徽律》,同时还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统一注解。后世将《永徽律》与注疏的合编本称为《唐律疏议》,看作唐律的代表,明确规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宋代法制基本上沿袭了唐律,宋太祖时,由窦仪主持编纂了《宋刑统》,内容与唐律大体相同……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庚子事变后,清廷被迫宣布预备立宪和修订法律。1902年5月13日,清廷发布谕旨:“现在通商交涉事益繁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照此谕旨,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人提出了“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专以模范列强为宗旨”的具体修律方针,得到清廷批准。……当然“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这也是所谓贯穿修律始终的“中体西用”原则。

——摘编自曾宪义、赵晓耕《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朝法律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修律的历史背景,并分析其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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