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2 组卷19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初年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中后期法律体系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材料 在法律制度上,明太祖强调以唐宋为榜样,力图重建唐宋时期的律令体系。应该说,不仅明代的《大明律》是“准唐之旧而增损之”,其令也是沿袭了唐宋一脉的令典和单行令。《大明律》为令典,在篇目上采取六部分类,在内容上不仅有唐宋令中已有的吏治、礼仪等规定,在刑令部分则规定了诸多刑事处罚的原则,如“十恶”“八议”“刑具”“留存养亲”等。除此之外,明太祖还颁行了不少单行令,用于补充律典和令典规定制度的细节。
明太祖认为自己制定的常法可保子孙统治无忧,作出“一字不可改易”的祖训。常法之外的例则可随时势变化而调整,是为“权宜之法”。后由于例的数量膨胀,甚至出现了以例破律及令的情形,对例进行类编成为迫在眉睫之举。弘治朝(1488-1505年)的《问刑条例》和《大明会典》由此而生,确定了例与令实际等同的性质。自此之后,例成为明代法律的主体。
——摘编自李贵连、程晶《从令到例:论明代律例法律体系的生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初年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中后期法律体系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2022·海南海口·二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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