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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2 组卷14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一十九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建立以及全球化的兴起,在没有统一的“全球法”或者说“超国家法”的情况下,国际领域亟须通过第三方权利的权威裁判来化解纠纷。两次鸦片战争使得中国维系了几千年的“朝贡体系”趋于崩溃,晚清统治:者及民众不得不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以及“中国为天下共主”的迷梦中苏醒。当时的中国也被迫从“传统国家”向“主权国家”转型,以主权为最高权威的民族国家观念萌芽。在《南京条约》规定领事裁判权后,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沦丧,并成为列强撕裂、瓦解中国主权的重要切口。晚清政府也逐步认识到了司法权与主权之间的密不可分、唇亡齿寒的关系。

——摘编自章安邦《制度竞争视野下清末司法主权的论丧与维护》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于中国在国际法律体系中的立场和地位的确立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一直以来,国际法长期处于西方主导之下,中国等亚非国家被这一体系边缘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改变这一格局的一次尝试,它提出了代表亚非国家观念的国际法新思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全球性国际法属于一个体系。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它不仅仅是对《联合国宪章》的简单重复,而是选取了一些方面予以强调,表明了中国对国际法的理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中国同各国交往的基本出发点和总体思路,成为中国进入国际体系、参与国际法律制度建设的基调。

——摘编自何志鹏、孙露《大国之路的国际法奠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政府认识到司法主权重要性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法制意义,并指出新中国能够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谈一谈对司法主权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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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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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外交

材料一   从晚清王朝的本意上说,保持“天朝体制”和“上国”地位是宗旨,所以无论面临多大的外界压力,晚清王朝誓死保留了负责朝贡外交事务的理藩院,这种抗争直至1895年朝贡体系完全崩溃为止。在西方的强迫之下,晚清王朝为适应日益复杂的外交交涉而按西方的要求设置了主管洋务的总理衙门,并在上海和天津设置了南北洋大臣,负责一切对外交涉。而自1875年开始,晚清王朝在内外压力下设置的使领制度就更明显地反映出其对近代国际体系中的国际法原则的一种适应。1873年,同治帝在紫光阁以“五鞠躬礼”代替朝贡礼接见了当时列强驻华公使与代表,此举解决了自1793年以来中西方外交体制在觐礼问题上的争议。对晚清王朝而言,这实属无奈之下的变通与适应。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于中国在国际法律体系中的立场和地位的确立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一直以来,国际法长期处于西方主导之下,中国等亚非国家被这一体系边缘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改变这一格局的一次尝试,它提出了代表亚非国家观念的国际法新思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全球性国际法属于一个体系。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它不仅仅是对《联合国宪章》的简单重复,而是选取了一些方面予以强调,表明了中国对国际法的理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中国同各国交往的基本出发点和总体思路,成为中国进入国际体系、参与国际法律制度建设的基调。

——摘编自何志鹏、孙露《大国之路的国际法奠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时期中国外交体制的变化。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法制意义,并指出新中国能够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因。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荷兰人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但中国等亚非国家非但没有成为国际法体系中正常的平等一员,反而随着主权被侵害不断沦为殖民地或者半殖民地。直到二战之后,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规则体系,才逐渐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的行为规则,构成了当代国际法。国际组织大量出现,使国际法中出现了全新的关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法律体系。而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修改调整外国投资、开发和其他部分的国际法内容,推动国际法出现了一个新兴的分支——国际经济法。

——改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二   从《南京条约》签订开始……晚清国人也对西方的领事制度有了新接触,逐渐萌生了国际法上向国外派遣公使和领事的需求,并开始纷纷向海外各口岸派遣公使和领事,使中国的使领馆制度日趋形成。中国外交开始重视通过国际法上的谈判方式来解决清政府和他国之间的争端,谈判在这一时期对国家权益的挽回及维护国家主权方面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摘编自董临瑞《从(南京条约)看晚清时期国际法在中国的运用》

材料三   中国坚定捍卫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建设性姿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参加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缔结了500多项国际公约和2万多项双边条约,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

——改编自徐宏《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政府外交向近代外交转变的原因。根据上述材料,概括近现代中国在国际法体系中地位的变化。
外交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加强对外交往有利于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朝贡外交是中国古代王朝特有的一种外交体系。自商周以来,中原王朝都一直认为自己居天人之中,是“天朝上国”,凡要与中原王朝建立关系、展开外交者,必须以朝贡方式进行。到了清朝,造就万邦来朝、八方来仪的盛世,并没有其他帝国那种军事的、经济的功利要求。……中国近代(1840—1919)外交转型是中西方文化碰撞的结果,它不是基于晚清社会内部新因素产生与发展的刺激而做出的主动反应,而是晚清政府所做出的被动对策。这个特点决定了中国近代外交转型的发展过程,就是如何处理中国传统外交理念与西方近代外交观念和制度之间关系的过程。尽管晚清外交转型没有能够指导晚清外交奏响胜利的旋律,但在西方近代外交理念与制度的挑战下,在中国形成的近代外交思想还是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价值的,那就是:它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中国步入近代化轨道……

——摘编自李敏《试论中国近代外交政策的转型》等

材料二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其外交思维与逻辑主要可划分为革命式外交、参与式外交和引领式外交……这种历史转变不仅映射出对时代主题的研判发生着变化,也反映着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正在以自身古典优秀国家间政治思想资源并伴以马克思主义国际观为指导,来对西方资本主义主导建立的国际事务话语机制进行着有益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在独立自主前提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所有国家开展正常外交,这一原则始终未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一段时间内的革命式外交到十八大以来新时代的引领式外交……始终以维护国家利益、捍卫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以及构建稳定有序的和谐世界为目的与宗旨。

——摘编自李博一《百年变局下的中国外交话语:转型与重构》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朝贡外交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评析中国近代外交转型的历史影响。
(2)根据材料二信息,围绕“新中国外交的变与不变”拟定一个论题,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论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表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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