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由汪荣宝等负责拟订《中央官制改革方案》,他强调责任内阁和三权分立,坚持以君主立宪制的政治原则来制定中央官制。之后,他参与编纂、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草案达22部之多,其中《大清宪法草案》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完整的宪法草案。1911年,在立宪运动的大潮下,汪荣宝等还组织成立了政学会。民国初年,私人草拟宪法蔚然成风,汪荣宝也起草了《宪法草案》,表达他的民主共和立宪思想。1913年,国教成为争议最大的议题之一。汪荣宝等人提出立孔教为国教、国民教育以孔子教义为本,他在制宪会议上充分论证儒家传统之根基价值,终以“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通过为宪法草案。在汪荣宝的身上,民族性与近代性并存,其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颇深,同时又经由日本接受西学,倾向支持改革。
——摘编自陈新宇《从礼法论争到孔教入宪》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汪荣宝主张“孔教入宪”的原因。
(2)根据材料,概括汪荣宝对于宪政建设的贡献。
材料一 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国籍条例》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牾而流于具文。晚清政治改良的最终失败,使修律与司法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结果,但却推动了近代法律的转型发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法律转型》
材料二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颁布的宪法或宪法性质文件
时间 | 宪法名称 | 核心内容 |
1931年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 确认实行工农兵民主专政和苏维埃政权组织形式 |
1941年 |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 按照“三三制”组织抗日民主政权 |
1946年 |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 边区实行人民代表会议,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法制建设的意义。
材料一 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国籍条例》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牾而流于具文。晚清政治改良的最终失败,使修律与司法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结果,但却推动了近代法律的转型发展。
——摘编自张普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法律转型》
材料二 在总统之外复设总理,是为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的标志。但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并不完备,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确定总统府与国务院款为最高行政中枢。由于总统府和国务院都被赋予了相当的行政权,而《临时约法》又“并未说明内阁是对总统或是对议会承担责任”,于是导致了一国之内同时具有两个行政中枢的二元化政体格局。…从民初政治的实践上看,斯时真可谓政争不断。
——杨天宏《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
材料三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颁布的宪法或宪法性质文件
时间 | 宪法名称 | 核心内容 |
1931年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 确认实行工农兵民主专政和苏维埃政权组织形式 |
1941年 |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 按照“三三制”组织抗日民主政权 |
1946年 |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 边区实行人民代表会议,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晚清修律的特征,并分析其原因。
(2)根基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出台的背景,概括它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的不足之处?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法制建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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